柯文哲1時機聲請解禁!律師痛批「擺明情勒法官」:憑什麼有特權?

政治中心/黃依婷報導

柯文哲委由律師遞狀聲請解除「禁止接見、通信」禁令。(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柯文哲委由律師遞狀聲請解除「禁止接見、通信」禁令。(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柯文哲委由律師遞狀聲請解除「禁止接見、通信」禁令。(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自1月3日至今已被羈押禁見近2個月。日前柯文哲父親柯承發過世,告別式預定於3月10日舉辦,是否能戒護奔喪還未有定論,但柯文哲先委由律師遞狀聲請解除「禁止接見、通信」禁令。對此,律師黃帝穎也痛批「憑什麼有特權?」,喊話民眾黨不要情勒司法。

黃帝穎指出,柯文哲聲請解除羈押禁見,在北院開調查庭前,民眾黨發聲明喊話,盼法官諒解為人子女心情,擺明情勒法官,以政黨力量干預司法,根據羈押法第23條規定被告之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之父母喪亡時,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

黃帝穎表示,法律本來就有諒解為人子女考量的設計,被告可以申請戒護返家,但這不是解除羈押事由,柯文哲標準如果無法適用全部在押被告就是特權;實務上,在押被告遇到家庭遺憾事件,被告均依法申請戒護返家,沒有因此解除羈押的案例,法律講求公平,當然不應該因為民眾黨情勒法官、政治干預,形成柯文哲特權標準,傷害法治信任。

黃帝穎痛批,高院裁定載明柯文哲等被告七大串證滅證事實,司法文書白紙黑字,民眾黨情勒司法、施壓法官,是當作高院裁定已成廢紙?還是當作經手柯文哲鉅額犯罪所得的橘子潛逃沒發生?隨便解除羈押不會勾串?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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