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科技執法 設置點事故少12%

桃園市共計有181處科技執法,市警局統計建置處的去年事故量,與前年相比減少1509件,降低達12.03%,若是取締未停讓行人路口者,事故減少782件,降低達18.61%。警方3月10日起將移動35處科技執法,希望發揮更大效果。

警方表示,科技執法建置後,有建置處平均事故都能有效降低,若單個行政區來看,交通較為繁忙的中壢區,去年比前年減少552件,降低12.34%,取締未停讓行人路口事故減少372件,降低35.36%。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表示,租賃式科技執法合約中的設備遷移條款,其目的在科技執法組數不變條件下,滾動式將設備遷移至高發事故路口,追求防制交通事故最大化。今年3月10日將遷移部分租賃式科技執法,取締不停讓行人17處、闖紅燈16處、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10處及路口未淨空1處,因根據路口特性設置1、2個不同的取締功能,共35處科技執法將遷移。

李維振又說,遷移與否的考量主要是該處科技執法是否展現成效,若設置處的事故件數明顯下降,就會檢討遷移至其他處,減少整體車禍案件。他也說,科技執法讓民眾遵守交通規則,進而避免發生意外,統計也的確有效減少事故發生,絕非搶錢。

警方說,今年加強科技執法,以行人安全、速度管理及遵守號誌為主軸,建置「取締未停讓行人、超速及闖紅燈」科技執法,希望克服警察人員無法全天候、全面性執法的困境,達成精準執法的目的。

警方說,民眾關心科技執法是否記點,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去年6月30日修法後,記點僅限警察當場舉發的案件,包含科技執法、民眾檢舉等,都不再記點。科技執法建置地點會在交通警察大隊官網公告,請民眾尊重彼此路權,維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