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局納入「家用儲能設備」等2項檢驗 強化產品安全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指出,全球節能減碳及配合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使用,鋰電池型式之儲能設備使用率將逐漸增加,並進入家庭及社區,為確保「家用儲能設備」及該設備所使用之「電力轉換系統」產品安全,標準局於今(二十)日公告,將「家用儲能設備」及「電力轉換系統」等二項產品納入應施檢驗範圍,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局說明,考量鋰電池設備安全風險性較高,如未符合檢驗規定,恐因鋰電池品質不良導致熱失控引發事故,引起民眾對相關鋰儲能設備安全性的關注。而「家用儲能設備」及該設備所使用之「電力轉換系統」均為新興產品,其安全性尤為重要。為保障使用安全,該局邀集相關公協會及廠商,召開三場次說明會,與會代表無反對列檢意見,爰規劃將「家用儲能設備」及「電力轉換系統」納入應施檢驗範圍,要求產品需符合電氣安全、電磁相容、併網安全等規範。同時,特別強化鋰電池應具備耐受熱失控的防延燒能力,以降低事故風險。
標準局表示,「家用儲能設備」檢驗範圍為電池容量在二十度電(kWh)以下,「電力轉換系統」檢驗範圍為容量在二十 kW以下,具備雙向電力傳輸功能或具連接轉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自一一五年七月一日起,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輸入或運出廠場。惟自公告日起,業者即可進行檢驗,如提早完成檢驗程序並取得商品驗證登錄證書者,即可提早標示「商品檢驗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