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旅宿用品限制令明年元旦上路 哪些物品不得主動提供?有什麼替代方案?
環境部去(2023)年7月17日公告訂定「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針對旅宿業及其他住宿業的一次用旅宿用品加以限制,新規定將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屆時違規業者將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若經要求限期改善,但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還可按日連續處罰。
哪些業者是新規則管制對象?
禁主動提供一次性旅宿用品新規適用的管制對象為旅宿業及其他住宿業,其中旅宿業包含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其他住宿業則指旅宿業以外,從事住宿服務的相關行業,例如露營地、休旅車營地等。至於長照及安養中心,還有無收費的香客大樓等,則不在此規定的管制範圍內。
根據交通部觀光署統計,目前國內旅遊人數每年約達8000萬人次,由於一次性盥洗用品及個人衛生用品多為塑膠包裝,所產生的垃圾恐衍生更多生態和環境污染問題,也可能間接影響人類健康。因此環境部認為有必要針對塑膠一次用旅宿用品進行管制。
不得主動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範圍有哪些?
新制上路後,旅宿業及其他住宿業將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ml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包括洗髮精、沐浴乳、潤髮乳及乳液。
此外,業者也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包含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等,皆被列為管制物品。
但包含SPA、游泳池、按摩設施、健身房及宴會廳等附屬設備、服務設施或是客房以外的經營設施,則不在陳列個人衛生用品的管制範圍內。
遭管制的一次性用品替代方案為何?
環境部指出,未來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令實施後,並非要求民眾住宿時皆需自備所有盥洗與個人衛生用具。
針對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ml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限制,旅宿業者可以採用固定式、壁掛式的方式,提供消費者大容量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
至於牙刷、牙膏等個人衛生用品,則可改由消費者至住宿處櫃檯索取,或以自動販賣機販售,且業者需標明各項用品之售價。
環境部指出,盼透過實施新的限制令,減少旅遊及住宿時所產生的塑膠垃圾,引導業者調整既有的提供服務,並培養民眾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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