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黃麟凱伏法

法務部十六日晚間執行死囚黃麟凱槍決,反對死刑民眾聚集北所外,手持標語表達立場訴求。  (中央社)
法務部十六日晚間執行死囚黃麟凱槍決,反對死刑民眾聚集北所外,手持標語表達立場訴求。 (中央社)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法務部長鄭銘謙十六日傍晚簽署死囚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晚間九時執行槍決。這是司法院大法官去年九月二十日《憲判字第八號判決》「死刑部分合憲」宣告後,首起死囚執行案件。

由於大法官「死刑部分合憲」宣告,但限縮判處死刑的門檻,讓外界有實質廢死的聲音。如今鄭銘謙簽下死刑執行,也打破實質廢死質疑。

鄭銘謙傍晚簽署死囚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高檢署收到執行令,立即將黃麟凱從台北看守所帶出,由執行科檢察官確認人別後,由高檢署法警長於晚間九時執行槍決。

黃麟凱的案件可追溯至二0一三年,當時他與女友王品智因感情問題協議分手。分手後,黃麟凱因盜領女友帳戶內的二十餘萬元引發爭執。王品智發現後向黃麟凱催討,二0一三年十月一日黃麟凱潛入王品智家中,先勒斃王品智的母親,並潛伏在屋內廚房等待王品智返家,然後再強制性交並殺害王品智。

新北地檢署隨即以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交等多項罪名起訴黃麟凱。全案經過多次審理,黃麟凱最終被判處死刑,並於二0一七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此案的執行使得黃麟凱成為民進黨政府執行死刑的第三名死刑犯。黃執行死刑後,死刑犯人數減少至三十六人。

此次執行死刑距離上一次槍決已近五年,且是總統賴清德上任以來的首起死刑執行案件。在前總統蔡英文任內,自二0一六年就職以來,僅於二0一八及二0二0年執行李宏基和翁仁賢兩名死囚的死刑;民進黨執政九年期間,死刑執行僅有三起。而前總統馬英九任內,共執行三十三起死刑案。(相關新聞刊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