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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累犯「張哲綱」罰不怕! 被抓8次遭開罰264萬

台北市 / 林志純 蕭羽秀 報導

新法上路以來,毒駕、酒駕累計3次就會被公布姓名和照片。台北市交通裁決所最新公告,危險駕駛累犯第一名叫張哲綱,他曾被抓到連續8次毒駕,一共被罰264萬,甚至還有販賣毒品前科。這做法是否真能達到嚇阻效果?僅管根據裁決所統計,公告以來案件數少兩成,但累犯還是一犯再犯,民眾痛批,治標不治本。

員警說:「你磅秤都秤什麼的?(毒品反應)陽性。」眼尖員警攔下行徑怪異的騎士,他不僅被搜出攜帶毒品,還被驗出吸毒上路,資料一查他是毒駕累犯張哲綱,記者蕭羽秀說:「張哲綱112年,在安康路被抓到毒駕,沒想到他罰不怕,不到一年(同一地方)再次被逮到,吸食毒品後騎車上路。」

台北市安康路位在堤頂大道附近,張哲綱同一條路就被抓兩次,台北市裁決所公布他的照片姓名,111年他第三次毒駕被罰18萬,不到半年又在瑞光路被逮,連六次已經被罰147萬,沒想到他去年繼續毒駕,範圍更遍及內湖區和大同區,一共被罰264萬,也被查出曾有販賣毒品罪。

民眾說:「(罰則)是有點輕,那人家會怕嗎?這不只說只有毒駕,平常酒駕的人,他還是不怕,移動式的炸彈,什麼時候,哪天換是不是我自己中獎,他突然又一個撞到人怎麼辦?」、「判太輕,我也不曉得這個駕駛,是不是酒駕或毒駕,我開車在路上,我也會很害怕,總不能讓我一直身處於恐慌之中,我希望能重罰,關久一點。」

新法上路以來,毒駕酒駕累計3次就會被公布姓名和照片,像是名列第二的李超翔,酒駕5次開罰12萬,禁考汽車駕照3年,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違規裁罰代理課長王詩媛說:「我們統計112年,跟113年的入案件數的部分,是有逐年下降的趨勢,大概降幅有兩成。」

雖案件數有減少,但榜上有名的累犯卻一犯再犯,民眾痛批,公布姓名照片治標不治本,罰則不夠重也是一大原因,相關單位恐怕得再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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