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稱「勞務換報酬」!簡舒培指充滿疑點:乾脆承認就是詐騙集團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簡舒培表示,木可公司就是民眾黨黨營事業之一,不是一般公司行號,而小物販售所得,通通進了民眾黨(柯文哲)口袋,不僅違反政治獻金法,也違反政黨法的規定。(圖/資料照)
民眾黨多名幕僚近日遭檢方約談,因媒體報導指出,相關人等吸引選民捐政治獻金,再從中抽佣,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與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稱是「付出勞務換報酬」。北市議員簡舒培今(19)日表示,陳智菡的解釋充滿疑點,既然是商業行為,為什麼用「政治捐獻」名義吸引支持者買小物?「還是就乾脆一點,承認民眾黨就是用政治獻金來包裝商業行為的詐騙集團?」
簡舒培表示,民眾黨繼續瞎扯是「勞務換報酬」、「政治獻金跟競選小物不同」,被抓包賣小物時曾說「柯P選戰經費自己募」後,陳智菡的解釋更是充滿疑點。她指出,今年8月,柯文哲爆出政治獻金爭議時,有民眾黨台南黨員在內部群組提到,去年透過「小額政治捐獻」,捐錢就送襪子、T恤等小物,但捐出去的錢「完全沒有計入今年個人所得稅報稅扣抵」,甚至也沒有拿到任何發票或憑據。
簡舒培續指,現在真相似乎大白了,支持者以為「政治捐獻」是給柯文哲政治獻金,讓柯文哲有糧草可以選總統,但陳智菡堅稱「競選小物是一種商業行為,與政治獻金毫無關聯」,也就是支持者購買小物只是單純的網購買東西。她直言,陳智菡要不要先解釋,既然是商業行為,為什麼當初用「政治捐獻」的名義吸引支持者買小物?「還是就乾脆一點,承認民眾黨就是用政治獻金來包裝商業行為的詐騙集團?」
簡舒培直言,競選小物販售所得就是政治獻金,別再用商業行為模糊視聽,根據內政部函釋,政黨或擬參選人的確可透過舉辦餐會、演唱會、義賣等行為來募集政治獻金。也因此,柯文哲想開演唱會,一張票賣8800也無所謂,但扣除成本後的收益,都必須進到政治獻金專戶來使用,各種掛著柯文哲競選小物名義販售的商品,自然也得受到限制。簡舒培說,但被抓包去年12月宣傳競選小物時,曾發文hashtag「KP選戰經費自己募」後,陳智菡仍然辯稱「競選小物不是政治獻金,是販賣競選小物的行為」、「商品販賣行為屬於選戰的一環」,堅持木可公司賣的競選小物只是商業行為。
簡舒培續表示,事實已經明顯, 木可公司就是民眾黨黨營事業之一,不是一般公司行號,而小物販售所得,通通進了民眾黨(柯文哲)口袋,不僅違反政治獻金法,也違反政黨法的規定,先前民眾黨爆發政治獻金爛帳,當時外界都很疑惑「這些發言人怎麼可以睜眼說瞎話到這個程度」。她表示,原來整個民眾黨都是柯文哲吸金的共犯,「如果說柯文哲是詐騙集團的首腦,這些寧可丟臉也要強辯到底的發言人們,就是他旗下的藍鑽經理」。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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