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曾要大S作證沒出軌被拒!張蘭潑髒水稱「讓前媳婦受益」
「美容大王」大S(徐熙媛)上月2日匆匆走完48歲的一生,而她生前和前夫汪小菲鬧翻,昨(19日)陸媒梳理出她和汪小菲的官司始末,從大S提供的資料看來,她第一次對前夫失望是2022年5月30日,也就是兩人宣布離婚半年後,當時汪小菲和張穎穎的緋聞傳得沸沸揚揚,「汪小菲則要求大S出面欺騙公眾,說自己沒有出軌。大S拒絕了這個請求」。
據《鳳凰周刊》報導,大S拒絕替汪小菲作證他沒出軌後,汪小菲就在微博發文說:「結婚期間,徐熙媛長期透過他人處方服用違禁藥物,每月還要我給藥方100萬台幣,她幾次精神出現狀況都是本人在旁邊搶救,不多說了」。汪小菲不久後發文,表示:「做出了一生中最後悔的一件事」,隔空向前妻道歉,大S後來向法院提交的資料中,提及此事,形容「已因此遭受不可逆轉的傷害」,因此決定提告。
汪小菲、大S後來又因離婚後的安家費鬧翻,汪小菲接著發文說:「你個窩囊廢換床墊行嗎?」掀起床墊之亂,2023年2月16日大S以自己的名譽權、隱私權受到侵犯,對汪小菲向北京網路法院提告。而張蘭同時間在直播間「沒指名道姓」說:「小北京爺們太受欺負了」、「小綠帽子我們戴著,罵我們挨著,錢我們給著,對吧,我們一直忍著」,暗指前媳婦偷吃。2023年3月21日,大S在對北京網路法院提告汪小菲、張蘭,4月20日立案。法院審理過程中,大S又向法院提出了「行為保全申請」,指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對緊急情況在48小時內做出裁定,需要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立即開始執行。
而大S所提出的行為保全申請,是請求法院責令張蘭立即停止在網路中發布、發表侵犯徐熙媛及其家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並停止發布家人的照片和隱私,同時,大S也希望法院命令網路公司封鎖張蘭帳號的措施。同年9月21日,大S、張蘭、汪小菲的代表律師到場時,汪小菲的律師稱大S的舉動,是對自己「人格的侮辱和貶低」,張蘭的律師則主張她沒有指名道姓堤大S。
張蘭的代表律師更說,「在她看來,自己和汪小菲的回應方式為大S及其現任丈夫帶來較大流量,『其本人及現任丈夫也是受益者』」,意指自己在直播間的行為是讓大S、具俊曄受益,還辯稱大S的舉動「與黨中央提倡的保護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相悖」。最後北京網路法院對汪小菲、張蘭做出民事裁定,「不得在網路平台上以文字、圖片、音檔、影片等方式發布涉及申請人徐熙媛的交往經歷、婚姻關係、離婚事宜、子女生活、健康狀況、消費記錄的事宜的相關內容,直至本案裁判文書生效時止。」
而張蘭昨表示,《鳳凰周刊》的報導完全是誤導性新聞,「如果按照你們這樣故意引導輿論的行文,換個角度來說,我們可不可以說張蘭和汪小菲,因XXX死亡,沒有等來兩個民事訴訟的公正判決!」並反問:「請問北京市三中院和北京市網路法院,面對這樣的誹謗性輿論,張蘭如果公佈刑事判決結果,算違反禁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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