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室友聽到檢察官逼咬柯文哲 北檢:勿放話帶風向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因涉京華城案被羈押,沈慶京指控北檢在他戒護就醫時對他秘密偵訊,《風傳媒》獨家報導沈慶京在戒護病房的室友Y先生說法。對此,北檢今(18)日晚間以新聞稿說明,重申被告應在法院審判程序中理性具體主張,而非透過法庭外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及法院心證之形成,而傷害司法公信力。

北檢指出,檢察官於2024年10月11日下午前往醫院對沈慶京進行視察,並通知沈的3位辯護人在場,聽聞視察期間交談內容,結束前依沈要求,始製作訊問筆錄,由沈慶京及3位辯護人詳閱筆錄簽名附卷。

北檢續指,承辦檢察官在視察後認為有必要,再於10月14日上午前往醫院實施視察,並事先通知3位辯護人,惟當日僅有1位辯護人到場,且視察期間該辯護人全程在場,並無報導指稱「無律師在場」、「密訊」情事。

對此,《風傳媒》也澄清報導中並未出現「密訊」等用字。

北檢表示,沈慶京於10月11日視察時表示不知減刑等法律規定,承辦檢察官於10月14日視察時,將貪污治罪條例、證人保護法、刑法等刑度減免規定,列印紙本交予沈參酌,並未實施訊問,並無該隔床室友所稱,檢察官說「若再不出去,公司可能被抽銀根」之事。

北檢堅持是「視察」非「問訊」 黃國昌批:去年10月新聞稿自打臉

北檢指出,按刑事訴訟法第106條規定,「羈押被告之處所,檢察官應勤加視察,按旬將視察情形陳報主管長官,並通知法院。」承辦檢察官依此規定將10月11日、10月14日之視察情形,併同10月18日上午沈慶京術後首次提解到署訊問前之探視情形,以113年10月23日北檢力端113偵30939字第1139108445號函通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在案。

對此,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質疑,北檢近日的新聞稿聲稱林俊言不是去問訊,而是去「視察」,但是這種說法卻被北檢去年10月的新聞稿「自打臉」,因為去年新聞稿就說是問訊,是不是被民眾黨質疑違反《刑事訴訟法》不當偵訊後,北檢才趕緊改口說是「視察」。

北檢重申,檢察官偵辦案件均秉持「依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並呼籲對於偵查中檢察官之調查取證是否適法,如有意見,應於法院審判程序中理性具體主張,而非透過法庭外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及法院心證之形成,而斲傷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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