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判刑確定 基市議員張秉鈞將解職

基隆市議員張秉鈞詐領助理費119萬,最高法院判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基隆市議員張秉鈞詐領助理費119萬,最高法院判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秉鈞因詐領119萬餘元公費助理補助費,另未向監察院申報政治獻金專戶,違法收100萬元政治獻金,最高法院考量他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6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1年11月,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政治獻金法》部分判處4月,可易科罰金,亦獲緩刑5年確定。

張秉鈞雖獲緩刑確定得以免除牢獄之災,但市議員職務仍將遭到解職。張秉鈞昨日表示,尚未接到判決書,待收到判決書後再做回應。

張秉鈞2018年當選第19屆基隆市議員後,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春節慰問金及所生之孳息共119萬2089元;2023年3月24日登記民進黨基隆市第11屆立法委員初選期間,未向監察院申報政治獻金專戶,由父親轉交支持者捐贈贊助參選立委的政治獻金100萬元現金。

一、二審以張秉鈞犯後均坦承犯行,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已有悛悔之心,各判刑1年11月、4月,各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

張秉鈞上訴主張,他並未將公款中飽私囊,也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他也有出錢聘任助理,原審量刑並未審酌他確實將錢作為公用。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已交代、審酌相關事項,昨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基隆市議會表示,中山區有4個議員席次,張秉鈞解職後缺額未過半且議員任期已過半,依《選罷法》規定,不會進行議員的補選及遞補。另法院在案件定讞後,會發文給內政部,議會將會在收到內政部正式函文後,宣布議員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