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載鋰電池貨車翻覆起火 消防署:研議加強相關規範

火勢從翻覆貨車後方冒出來,消防人員以機器人水柱持續向車油箱噴水降溫。

一輛載運太陽能儲能櫃的貨車,6日中午12時許在虎尾交流道路口發生事故翻覆,一整車全都是磷酸鋰鐵電池,數量高達3000多顆,消防人員趕到現場警戒,但還是得保持距離。

雲林縣消防局第二大隊副大隊長陳世朋表示,「裡面有8組儲能櫃,容量大概是3000度,受到撞擊之後,會產生一些化學變化,會有些熱能產生。」

廠商人員提到,「發生事故車輛事故就是我們的電池,損失金額我們還在評估。」

消防局初步了解,這輛貨車載著太陽能儲能櫃,原定從台中南下要前往雲科工業區,但卻發生翻車意外。

因鋰鐵電池受到撞擊,可能有劇烈熱反應,加上受損狀況不明,廠商建議不要移動,而7日清晨起火燃燒,擔心和水再產生化學變化,讓消防人員相當頭痛。

雲林縣消防局長林文山提及,「廠商不希望我們用水滅火,因為本身怕發生爆炸。讓它磷酸鋰鐵的部分自然反應,燃燒完畢,我們做周遭的防護。」

消防局表示,火勢在7日下午2時16分熄滅,但儲能櫃體溫度還是有100°C左右,截至傍晚還在現場進行待命,並灑水降溫避免復燃。

而這次事故讓虎尾交流道周邊道路封閉超過24小時,而這樣的儲能系統之所以可以透過公路運輸,是因為不在《消防法》的規範裡。

內政部消防署危險物品管理組副組長杜汪濤指出,「鋰電池是一般市場流通的一般性商品,事實上它已經是個成品了,所以這部分,它是並不適用我們《消防法》裡面公共危險物品的範疇。」

消防署表示,依目前法規來看,這批電池被視為一般貨物,未來除了將和相關單位研議加強規範,也將電池類救災納入搶救及安全指導原則,減低災害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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