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強化國際合作 保障船員權益
有關財團法人綠色和平基金會日昨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應儘速公布漁撈工作公約施行法,推動時程及啟動調查違規個案等訴求;另,就所指疑涉違規個案,農業部漁業署回應將積極調查具體事證,依法查處。
漁業署表示,針對調查報告所指十二艘疑涉違規漁船,指控資訊溯至一○八年間情事,該署與印尼政府等跨國合作下,已協助滯留船員返國並取回薪資,除行政處分追究經營者責任外,並已將涉人口販運部分移送刑事調查。
漁業署指出,有關報告中指控涉及印尼仲介不當收費、扣留文件等情事,已於一一一年修法要求船主須直接全額給付船員薪資,不得由外國仲介轉付,並自同年起跨部會積極落實執行「漁業人權行動計畫」,由漁業署增加聘僱六十名檢查員,該檢查頻率超過百份之九十二,涵蓋率已超越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