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法案三讀 朝野持續對立 學者:需總統進行調解
日前立法院通過修正「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等三項爭議法案。雖然府院表示不排除任何可行的救濟手段,但學者普遍認為目前傳出的行政救濟方式可能都不可行,因此賴清德總統應盡速提出國會可接受的大法官人選,讓憲法法庭順利運作,司法權可制衡立法權;另外朝野對立持續升高,未來能否和解,也需看賴清德總統能否放下身段,主持與在野黨的溝通。
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修正「選罷法」、「憲訴法」與「財劃法」三項爭議法案,民進黨府院表示不排除任何憲政上可行的救濟手段,可能包括「總統提出釋憲」、「行政院長提出覆議案」、「行政院長不副署」甚至是「總統不公布法令」等。
行政救濟幾無出路 總統應盡速提出「可接受」大法官人選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蘇子喬認為,就算行政院長提覆議案,依目前國會的席次而言也很難通過,可能僅剩向支持民眾的宣示意涵;「行政院長不副署」法令,用意是在於制衡總統命令,而非針對立法院決議,但由於閣揆是由總統任命,在行政實務上也很難想像行政院長拒絕副署;至於「總統不公布法令」則根本違憲,總統可在公布令中加註該法違憲,用於將來聲請釋憲,但不可不公布法律。
至於有沒有辦法如「國會擴權法案」時一樣,提出「釋憲」方式應對?蘇子喬說明,由於「憲訴法」修正通過後,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或暫時處分裁定,必需要有十人以上參與評議,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九人,因此為讓憲法法庭能實質上運作,賴清德總統應盡快提出能讓目前朝野都能接受的大法官人選。蘇子喬說:『(原音)關鍵還是「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暫時不能運作,沒有違憲審查機制,所以總統應該盡快提名兩個立法院能夠接受的大法官。讓憲法法庭可以運作,對執政黨也沒有不利,因為既有的八位(大法官)還是過去蔡英文總統提名的。』
另外蘇子喬也指出,在新任大法官難產的前提下,未來立法院可能會以「先後送案」的技術性方式,將法案送交總統及行政院,也就是先送「憲訴法」讓其生效,再送「選罷法」及「財劃法」,讓後續兩法免於被聲請釋憲或暫時處份裁定,因此更顯得新任大法官能否上任的重要性。
「雙元民主正當性」 行政、立法能否和解 總統扮演關鍵角色
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張峻豪則認為,按照新的「憲訴法」,一旦大法官人選未獲立法院同意,總統必需要在兩個月內「補提名」,因此賴清德總統是否能提出朝野都可接受的人選、或是繼續對抗仍值得觀察。但就今年國會擴權法案等經驗來看,司法權、憲法法庭仍是制衡立法權、國會的重要機制,所以賴清德總統應該也不會忽視。
但張峻豪表示,目前執政黨立院席次較少,屬於「少數執政」的政府,就政治學角度而言,應該做更多的溝通、更多的妥協。但即便是少數政府,仍有「雙元民主」的正當性,代表了一定基礎的民意;同時間民間團體繼續發起抗爭活動,甚至有罷免區域立委的行動,從政治黨派的攻防,轉向公民社會的對抗,這也會給賴清德政府更多的底氣。
張峻豪說明,即便賴清德政府目前採取較為強硬的姿態,對抗在野黨主導的立法體系,但朝野長期對抗並非好事,總統能否主持溝通,仍然有政治上的需要;另外在野黨能否長期保持「正當性」,也有待觀察。張峻豪說:『(原音)民進黨還是有總統這個職位,所以是否要做出這麼多的妥協?就是說「雙元民主正當性」,如果民進黨可以藉著這些衝突的對立性升高,來減低藍白陣營的正當性,我想藍白也是需要受到民意的檢驗。』
張峻豪認為,就政治現實上來看,朝野的衝突與對立難免,因年初選舉時的政治仇恨情緒仍未消散;另外賴清德總統的政治個性也值得關注,畢竟過去在台南市長任內,也曾有與議會對立的記錄,因此短時間內身段放軟的可能性也不高。
朝野要協商和談 在野黨需要一鎚定音的人選
台大政治系教授左正東則認為,朝野的對立,還是需要坐下來談,彼此都要給一點彈性,才能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中間點;如果雙方面都只想著要贏者全拿,這樣朝野的對抗不會結束。
左正東表示,民眾會期待賴清德統總能承擔起讓政黨合作,讓社會和諧的責任;另外在野黨也需要一個能「一鎚定音」的人,不論是立法院長韓國瑜,或是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野要決定誰能來主導朝野的對談,畢竟黨團對黨團是戰術層次問題,政黨才是戰略層次的問題,才能來討論更核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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