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教育部辦宣導說明會
教育部今天(16號)在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說明手冊宣導研討會,邀請國內涉及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的專家學者及教師參加。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將自今年(114年)8月1號施行,修正重點包括:「鑑定對象納入幼兒」、「放寬視覺障礙鑑定基準」、「聽覺障礙納入單側聽損」、「重新評估以跨教育階段為原則」及「加強雙殊學生之鑑定」等,未來將可保障具特殊需求的幼兒、更多視覺障礙及單側聽損學生及早獲得特殊教育服務,並強化所有特殊教育學生跨教育階段的特殊教育服務銜接,及協助具有特殊需求的資賦優異學生獲得適性鑑定機會。
本次研討會邀請包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胡心慈教授、洪儷瑜教授、于曉平教授、國立嘉義大學陳明聰教授、臺北市立大學蔡昆瀛教授等10位主要負責研修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的專家學者,說明鑑定辦法各條文的修正緣由及重點,並以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說明手冊、常見問題與回應為基礎,向與會人員說明,凝聚共識。
教育部希望能藉由本次研討會的說明與交流,提升專家學者、教師及相關單位的共識,避免跨縣市或跨教育階段鑑定差異,保障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的相關權益,並持續強化各教育階段推動特殊教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