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兒少法「公布姓名」逃不掉 衛福部:5月起中央統一公告、永久掛網!

犯兒少法「公布姓名」逃不掉 衛福部:5月起中央統一公告、永久掛網! 261
犯兒少法「公布姓名」逃不掉 衛福部:5月起中央統一公告、永久掛網! 26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遭裁罰的民眾,依法要公告姓名,但現行作法是由各縣市政府自行上網公告,引發「在台北市違規、跑到台南市去工作可能查不到」的疑慮,衛生福利部今(15)日表示,今年5月起已經要求各縣市一律得在中央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網站上的「裁罰專區」統一公告。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任何人只要對於兒童及少年有遺棄、身心虐待、猥褻行為或性交、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性交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等行為,依規定裁罰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裁罰資料。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周道君表示,現行依照兒少法去處罰、裁處完的案件,有些依法要公告違規行為人的姓名,目前作法是由各縣市自行公告,並同步於中央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網站上做登錄。但有立委反映,如果人在台北市違規,後來到台南市去工作,有可能在台南市的網站找不到資訊,且有部分縣市公告時間長短不一,應該要有全國一致性的網站可供民眾查詢。

周道君說,衛福部4月底已跟各縣市討論過,決定要求針對法定公告姓名的案件,一律得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網站上公告,就沒有縣市不一致的問題,衛福部5月初已經通知各縣市。另外,若縣市仍想自行公告,中央也不反對。

周道君強調,衛福部要求各縣市得在處分完成的一定時間內,即一個月內,就要上中央的網站公告,且資料永久掛網,以達到集中一致性的公告,讓民眾可以隨時查詢得到。

照片來源:翻攝自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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