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貪中研院破百萬!陸學者來台「假採購真請款」棄職逃27年獲免訴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一名中國學者來台擔任高壓實驗室負責人,沒想到卻利用採購詐領中研院破百萬。(圖/翻攝自中研院臉書)
一名中國籍徐姓學者民國83年3月受中研院邀請來台工作,擔任地球科學研究所高壓實驗室負責人,怎料,他竟利用採購高壓實驗室設備、儀器時以「假採購真請款」的方式,先透過不知情助理填寫請購單、估價單等辦理採購手續,再夥同業者開立不實發票向中研院詐領財務,不法金額超過百萬元。然而,徐男自犯案後棄職潛逃至今已超過27年的時間,由於案件已逾追訴權時效期間,士林地院免訴判決。
判決書指出,徐男於來台擔任高壓實驗室負責人期間,利用採購「顯微鏡系統、偏光及照明系統」、「拉曼光譜儀雷射管」、「超音波訊號系統產生系統產生器」等設備、儀器的機會,於民國85年4月、5月及86年2月間,求採購廠商開立不實發票,以便向中研院詐款。而廠商負責人黃男礙於生意往來需求便同意,但同時也要求補貼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損失。
經黃男同意後,徐男便只是不知情的助理先填寫「並未實際要購買」的設備、儀器之請購單,訪價簽註、估價單等,再向中研院辦理採購手續,最後交由黃男開立不實發票,中研院核准並付款共計100萬3千元。不僅如此,徐男更夥同另名副研究員黃女於民國84年4月間,為了招待美國來訪學者利用採購機會,假購買「電動微鑽孔機」向中研院詐財,並將得手的4萬5千元給予來參訪學者的費用。
徐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侵佔公有器材罪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欺財務罪嫌;又利用不知情之助理將不實事項登載於公文書,並藉此向中研院請款,涉犯公務員等載不實會計憑證罪嫌。不過,徐男自犯案後於民國87年棄職潛逃,至今已超過27年的時間,其涉犯的罪嫌均已逾追訴權時效期間,士林地院予以免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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