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2台機器酒測「0.2、0.4」差很大!駕駛控:警挑高數值送辦

記者王家珩、凌毓鈞、陳潔慧、戴偉臣/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有民眾投訴被攔下酒測,員警卻給他兩台酒測器吹氣,第一台跳出0.20、第二台則是0.40,但員警卻說第一次不準,最後以0.4數值依公共危險罪將他上銬送辦。駕駛不滿,因為酒測值0.2的話只需要罰款,員警卻選高的數字,害他留下前科。轄區派出所回應,因為第一台酒測器顯示「無效樣本」,所以才沒採信,一切都是依照程序。

員警:「你昨天喝了一瓶是不是啊?」

李姓駕駛:「嗯。」

警方盤查眼前這台銀色廂型車,但車門一打開,員警卻隱約聞到一股酒氣。

員警:「0.40,0.40,這個最準的。」

被驗出酒駕,李姓駕駛認了,但他指控酒測器有兩套標準。

李姓駕駛:「進行酒測,第一次的時候吹是無效的,第二次吹也是無效,第三次吹他也是跟我講無效,但是列表機列出0.20,但是警察他們還是覺得說無效,又派一個小蜜蜂又重新送一台新的(酒測器)。」

換了第二台酒測器,才測出上面的0.4數值,而第一台是這樣的。

員警:「嗶嗶嗶嗶,不對,再重來,嗶嗶嗶嗶。」

機器連續響四聲,跳出「無效樣本」四個字,但仍印出酒測值0.2。

李姓駕駛:「那我那時候質疑,覺得說機器有問題,我也跟他講說我吹兩次為什麼不能用0.20,但他也不理我,就執意要直接把我送(辦)就戴銬。」

0.20跟0.40在法律上差很大,0.25以下屬於行政罰,處1萬5到9萬元罰鍰,但0.25以上就觸犯了刑法公共危險罪,必須移送法院,還會留下前科。

港墘派出所副所長郭冠呈:「施測期間酒測器多次顯示無效樣本,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2第三項規定,檢測結果遇明顯異常時,應停止該儀器使用,並使用其他儀器檢測。」

派出所澄清一切依照程序,且完整密錄器已經隨卷移送法院,如有異議可依法申訴。但有員警私下透露,無效樣本還印出單子的情況實屬少見,民眾遇到肯定更覺得霧煞煞。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向CIA洩密阻台灣核武發展 張憲義稱不後悔:我沒叛國
蘋果官網「10款商品」含致癌成分 充電器、行動電源都中
藍委罷免19:0!黃創夏預言:罷免選票只會出現國民黨立委的名字
查水表「都是專業檢舉」!剷除黑芯出招了 助松信店家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