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搶80元芋頭米粉湯 男辯稱撿到的換5月徒刑
不知道是不是芋頭米粉湯太香,新竹一名宋姓男子在火車站前,竟然將戴姓男子推倒,搶走被害人手中的芋頭米粉湯後逃逸。路人見狀立即報警,熱心民眾和趕抵的警方聯手,才將行搶的宋姓男子逮捕送辦。宋姓男子辯稱米粉湯是在路上撿到,但法官根據監視器影片還原行搶過程,最後依搶奪罪名判處宋姓男子5個月徒刑。
判決書中指出,今年8月14日下午5點,被告宋姓男子在新竹市火車站前,見戴姓男子手提芋頭米粉湯1袋價值80元,竟趁戴姓男子不及防備之際徒手搶奪,得手後旋即步行離去。路人見狀報警後,與趕抵的警方將行搶的宋姓男子逮捕。
被告宋姓男子矢口否認搶奪,並辯稱芋頭米粉湯是撿到的。不過法官當庭勘驗現場錄影光碟,可見當時被告是靠近被害人,並以徒手拉扯被害人後,被害人跌倒。被害人戴姓男子也指證宋姓被告將他推倒並搶走芋頭米粉湯。當時也有求救。
證人出庭則供稱,當時聽到被害人求救,於是尾隨被告的行蹤並打電話報警,之後警方在新竹火車站地下道出口壓制該名男子。
法官審酌被告不思守法自制,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貪圖一己之私而搶奪他人財物,顯不尊重他人財產,其行為不僅造成被害人恐慌,對於社會治安及民眾財產安全產生危害,其行為應予譴責,考量被告否認犯行,迄今未賠償被害人任何損失,最後依搶奪罪判刑5月。(彭清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