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糾正僑委會處理性騷案 僑委會:相關懲處經得起檢視

監察院19日糾正僑委會處理性騷案,僑委會表示,相關懲處經得起檢視 (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監察院19日糾正僑委會處理性騷案,僑委會表示,相關懲處經得起檢視 (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監察院17日發布新聞稿,對僑務祕書張希賢在僑委會駐聖保羅辦事處擔任一等僑務祕書期間性騷擾部屬案通過彈劾,今天(19日)再發出新聞稿糾正僑委會,因為僑委會在知道駐外僑務人員性騷擾事件時,未能依法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後續又對申訴被害人接連給予不利處分,衍生有違反禁止申訴報復規定的疑慮。

監察院糾正的理由如下,張希賢任職駐聖保羅辦事處一等僑務祕書期間,對受其監督指揮的「乙女」有過度追求等性騷擾行為,經乙女2023年6月14日向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揭發,但乙女認為未獲妥適處理,監察院接獲乙女陳情並立案調查,發現駐聖保羅辦事處、僑委會分別在2023年5月、6月間知悉這起性騷擾案,卻未能依修正前的性別平等工作法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而乙女提出申訴後,該會又接連給予調職、考績丙等、共二大過等不利處分,不符合行政法上一般法律原則的要求,且反觀行為人張希賢只受到申誡一次的懲處及考績乙等,衍生乙女是因為申訴而遭到不利處分的疑慮。

簡言之,監察院認為,「乙女」提出申訴後,被僑委會做了不利處分,張希賢只受到申誡一次等處分。

僑委會19日晚間發出新聞稿表示,「乙女」駐外期間有曠職、未經核准與中資機構人員聯繫交往、辦理採購未驗收即先行付款、延宕多項工作等具體事由,所以有記過、考績丙等的處置,這些懲處與「乙女」提出申訴無關。

僑委會說,乙女身為駐外人員,應以國家利益為優先,不應對於與中資互動的規定視若無睹,且公務員依規定出勤是最基本原則,乙女曠職明顯有違本分,尤其乙女代表國家服務僑民,舉止動見觀瞻,乙女違反紀律情事,不時受到媒體報導、立委要求查辦及巴西僑界反映,嚴重影響國家形象,為維官箴,僑委會做出相當懲處,絕對經得起檢視。

僑委會另呼籲應提防有心公務員藉口受性騷擾,干擾機關正當管理的不實投機性行為,杜絕僥倖心態,以維機關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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