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賴清德宣布恢復軍審 國防部拋4大規劃

賴清德總統宣布要恢復軍法審判制度,國防部法律司司長沈世偉中將13日說明相關規畫內容。(黃世麒攝)
賴清德總統宣布要恢復軍法審判制度,國防部法律司司長沈世偉中將13日說明相關規畫內容。(黃世麒攝)

今(13日)的國安高層會議主題為「凝聚反併吞共識,因應中國統戰滲透」,總統賴清德在會後記者會宣布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之軍事犯罪案例,將交由軍事法院審判。對此,國防部於16時召開臨時記者會進行說明。《中時新聞網》透過直播提供讀者最新資訊。

在因應中國對國軍的滲透及間諜活動之威脅方面,賴清德今下午在記者會中宣布,全面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與檢調司法機關共同協力,處理現役軍人涉犯叛亂、利敵、洩密、廢弛職務、抗命等軍事犯罪之刑事案件,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之軍事犯罪案例,將交由軍事法院審判。他也提到,進行相關配套改革,包括訂定「軍法官人事條例」及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將在完成全部規劃及討論定案後,由國防部向社會作完整說明及溝通,讓軍事審判制度的恢復,能被社會信任及充分支持。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司長沈世偉今天在記者會上說明軍事審判法全新制度規劃,他提到,軍事審判法在102年修正後,所有軍法案件自當年8月開始區分為兩個階段,把所有案件移到司法機關,「第二個階段是在103年1月13日完成,從那時起,軍事法院和軍事檢察署平時就不會在辦理現役軍人犯罪案件」,不過,該修正有規定,在戰時軍法機關有偵查審判軍人犯罪的責任。

沈世瑋指出,由於前述規定,國防部平時會找軍法官同仁做訓練,並且有派擁有軍法官資格的同仁,至檢察署擔任檢察事務官,但因這種做法的成效不好,國防部認為,要維持平時就能運作的軍法系統,才能落實平戰順遂轉換的方向,「這樣才能發揮嚴肅軍紀、保障人權的功能」。

沈世偉坦言,過往軍事審判確實在學界、實務界和民間心中,有獨立性、運作方式方面的詬病,如士兵和軍官的案件偵查機關、管轄法院和救濟管道有不同,此外,軍法官的運作、升遷、考績和調職,也讓外界認為有干預空間,「我們虛心接受各記批評和檢討」。沈世偉強調,軍事審判制度在平時能重新運作,「不論獨立性、制度上的設計,我們都會做一個全新的規畫」,如何兼顧公平審判、正當法律程序,國防部都會特別注意,並且遵照憲法原理原則,做審判相關規劃,「我們會保障人權,強化國家安全」。

沈世偉說明,首先,就軍事審判案件,國防部法律事務司規劃,軍法案件規範在《陸海空軍刑法》與軍人特性有關犯罪,至於一般犯罪,沒有規劃納入軍事審判範圍;再來,會制訂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組織法,並按《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運作,並朝在未來訂定獨立組織法方式,杜絕外界疑慮。第三,會朝向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以贏得國人信賴。

第四,未來軍法官人事條例中會規劃,「在部隊服務有多少年經驗的人,他能夠去做怎麼樣的一個什麼樣的甄選?能夠進入軍事檢察署或法院擔任軍事法官,將來這個部份我們會有一個調整」。另外,未來會規畫推動全面辯護制度,為沒有請律師的被告提供公設辯護人,並廢除階級管轄,「我們必須徵詢學者專家意見,跟法務部、司法院徵詢,我們會把自己的規劃落實成文字,虛心聆聽學界與實務界前輩指導,盡快把一部周延的全新軍事審判法,以及相關配套提出,再來跟國人溝通、跟立院說明,我們希望能夠爭取到相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