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懷孕易丟飯碗 勞動部:願攜手衛福部面對照顧空窗難題

媒體報導「我國每年約有6000名移工懷孕,但是,不少雇主擔憂移工懷孕期間無人照顧失能長者,因此不少移工懷孕後被雇主和仲介聯手勸退提前解約返國」,勞動部今天(7日)對此回應表示,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不得以懷孕為理由單方面解僱,雇主或仲介也不能違反移工的自由意志強迫或誘騙解約,移工如果遇到違規或有爭議的事情,可撥打1955專線諮詢申訴,如有需要,政府也會提供安置保護服務;關於移工懷孕後的照顧空窗期,勞動部表示願意和衛福部一同檢視如何讓相關補充性服務更好用。

勞動部表示,勞動部近兩年來已陸續在桃園、彰化及高雄分別成立3處「外籍婦幼諮詢服務中心」,提供雇主及移工生育、工作諮詢、安置及轉換等服務,全國服務近3,800人次、安置近350人次。

勞動部指出,依照《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不得以懷孕為理由單方面解僱,雇主或仲介也不能違反移工的自由意志強迫或誘騙解約,移工如果遇到違規或有爭議的事情,可撥打1955專線諮詢申訴,申訴電話全程錄音,將依法查處雇主或仲介違規行為、追蹤查處進度,不會發生勸說移工申訴撤案的情況。

勞動部表示,移工考量自身及子女照顧等因素之後,可與雇主合意解約轉換雇主、暫停轉換或提前返國,地方政府也會分別詢問雇主及移工,確認雙方是否真為合意提前解約,如果有解約爭議,政府也會給予移工安置保護,如果雙方合意解約,雇主可依法聘僱新移工,移工也可以合法轉換新雇主。

關於移工懷孕請假所產生的照顧空窗期,勞動部表示,勞動部及衛福部合作補助的「擴大喘息服務」及「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全年合計最多可使用52日,服務類型包括日間照顧、居家照護等,建議雇主如有照顧需求可立即聯繫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使用這些服務;勞動部表示,勞動部也願意和衛福部一同檢視如何讓相關補充性服務更好用,以協助家庭看護移工的雇主解決照護空缺問題。

勞動部表示,為協助移工、雇主和仲介瞭解移工懷孕期間相關聘僱規定及健康權益保障,勞動部曾多次邀集雇主團體、仲介團體、移工團體、衛福部、教育部、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單位研商,整合多方資源,並在今年1月6日頒布「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共有5國語言版本(中文、英文、泰文、越南文及印尼文),提供移工、雇主及仲介瞭解移工懷孕前、懷孕期間、生產後與育嬰育兒四大階段,各項權益資訊、保障措施及協助雇主照顧空窗服務;勞動部表示,勞動部未來會持續檢討,並與衛福部加強合作,保障移工懷孕權益,並兼顧雇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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