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調至80% 政院:研議各種憲法救濟途徑
立法院今天(7日)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修正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控「在野黨團」違反誠信,在法案三讀前未曾徵詢政院意見、也並未指明預算來源,對此政院無法接受、並表達遺憾。
李慧芝重申,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去年11月7日在院內和「在野黨團」達成共識:未來立院通過大幅增加政府歲出預算法案前,都應依憲法第70條的精神、以及預算法第91條和財政紀律法第5條規定,先指名預算來源、徵詢行政院意見,並協調可行性財源。
李慧芝遺憾表示,本次修法內容需要大幅增加支出預算,但在野黨團卻違反當時的承諾,除了沒有徵詢行政院的意見外,也沒有指出預算來源;不但如此,原提案並未尊重考試院所提意見;在法案三讀前,還「突襲」增加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總隊人員,銓敘部估計將造成「退撫基金」提早兩年用光,未來50年基金「收入減少」和「支出增加」合計達到1700多億元,財務缺口必須靠行政院公務預算撥補,也就是要由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
行政院對此表達無法接受、也表達遺憾。透露在接獲法案後,政院將依憲法賦予行政院的權力,研議各種可能的憲法救濟途徑。(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