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法通過 警消海巡退休所得替代率最高80%
立法院今天院會三讀修正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明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的退休年資,任職滿十五年者,替代率為百分之四十三點二五,最高增至三十六年,為百分之八十。
民進黨團提出附帶決議指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的修法明顯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違憲顯而易見,故強烈主張本次修法後立法院不應咨請總統公布。表決結果,藍白挾人數優勢再次勝出,此附帶決議不通過。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的退休年資,任職滿十五年者,替代率為百分之四十三點二五,其後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給一點七五,最高增至三十六年,為百分之八十;任職滿三十七年至第四十年者,維持百分之八十%。
三讀條文也明定,上述規定在一月七日修正的條文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亦適用之。該等人員應按現職同等級人員的待遇標準重新計算每月退休所得;並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的調整而調整。此外,因為這些修正而所生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增加的支出,行政院應每年自公務預算辦理撥補。
此外,此次院會一併通過的附表中註記,退休警察人員退休審定年資未滿十五年者,其退休所得替代率以十五年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去年六月十三日併案審查國民黨立委所提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重點包括增訂警消及海巡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應比照國軍調至百分之九十等規定。
銓敘部當時表示,希望維持現行制度,避免損及公務人員退撫制度設計的核心原理及其根本。聯席會議討論時上演表決戰,綠營因人數劣勢敗下陣來。審查結果,該條文保留,全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年一月六日主持黨團協商,朝野仍無共識,送院會處理。針對將警職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提高至百分之八十,銓敘部長施能傑說,若通過修法,未來新退休警察月所得替代率上限改為百分之八十,數萬名已退休警察也一體適用,但已退休和現職的所有公教人員,繼續維持原來到一一八年的百分之六十上限;修法硬拉成百分之八十,會創造出「幾乎所有文官沒有辦法接受」的退休所得差距。
全案今天在立法院會處理時,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的立法說明提到,因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任務性質繁重,長期處於高壓及危險的工作環境,有必要提高其退休所得之保障,因此提出修法。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藍白修法版本造成公務人員之間的差別對待,也不應該製造世代對立,民進黨團與現役公務員站在一起,捍衛年輕人權益,反對此提高所得替代率的修法提案,拒絕倒退的修法。
表決過程中,藍綠在議場中間各舉牌表達訴求,國民黨立委手舉照顧警消守護家園的牌子,民進黨立委則舉年金改革不走回頭路的牌子。最終表決結果,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國民黨、民眾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