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府下水道工程弊案 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懷疑竹縣府是否有更高層包庇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日前起訴新竹縣政府下水道工程弊案相關人員,承包廠商為節省成本,未依契約規範實際施作下水道臨時性擋土牆,僅在少數路段施作以應付拍照需求、製作虛假的施工文件,讓竹縣府誤撥付近一億元的工程款,工務處約僱人員、承包廠商也因涉貪遭起訴。
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表示,細數過去新竹縣府工務處弊案,前工務處長林鶴斯於二0一八年擔任技正時,涉嫌接受廠商十五萬元賄賂讓廠商得標,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去年前工務處處長江良淵因為豐邑建設在竹北的天坑案,遭檢調在家中搜出上千萬元現金,同樣遭到起訴,且兩人皆在交保後轉任縣府秘書。
王婉諭指出,接二連三的弊案,顯示出新竹縣工務處內長期腐敗、官商勾結的情況非常嚴重。尤其工務處本來就是縣市政府中「油水」最多的單位,顯見這整個縣府貪污、敗壞的程度有多深。且無論層級,這麼多年來,從處長到約僱人員都同樣涉貪,不禁讓人懷疑是否有更高層的包庇,才讓這樣的事件一再發生。
王婉諭說,工務處的主要業務包含建築工程、道路養護、公共下水道建造等,都是關乎許多第一線的民生建設,如同此次涉貪的下水道科工程,原先應該要蓋四萬公尺下水道擋土牆,卻只蓋了一百八十一公尺,甚至「驗收通過」,這更顯示出新竹縣府根本只顧廠商利益,完全罔顧縣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