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臺中醫法論壇暨第四屆彰化醫法論壇彰基登場

來自衛生單位官方、地檢署、律師及醫師公會400多人齊聚彰基就醫法問題進行交流討論。(記者曾厚銘攝)
來自衛生單位官方、地檢署、律師及醫師公會400多人齊聚彰基就醫法問題進行交流討論。(記者曾厚銘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第十二屆臺中醫法論壇暨第四屆彰化醫法論壇廿二日在彰基舉行,並邀集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彰化縣衛生局、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律師公會及醫師公會等多個單位四百多人參加,齊聚醫界、法界菁英,提供醫界與法界對話交流的機會。彰基總院長陳穆寬期待經由這樣的活動從醫界、法界、病患家屬及社會,達到四贏目的。

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感謝各公私醫療體系長期以來對檢察官辦案的協助;中興大學李惠宗教授以「醫療廣告的憲法觀點-兼評一一二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為主題,率先針對醫師得否為醫療廣告,就憲法法庭所為之判決,同時引介外國法制,談到言論自由及職業自由等基本權利;亞洲大學楊玉隆教授,就「家屬拒絕病患插管案- 以自主決定權侵害為中心」開展探討,兼論告知後同意原則,並以司法判決為例,說明病人或其家屬拒絕醫療處置之情況下,醫師是否須負法律責任。

實踐大學張麗卿教授以「精神障礙觸法者之監護處分-以最高法院刑事判決為中心」為主題,針對近年受關注的精神障礙者刑事事件,以及刑法監護處分之修正,從司法實務的操作帶來對話做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