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喊增「呂禮詩條款」 前軍官發聲:不能只針對軍人
海軍前艦長呂禮詩日前參加第15屆珠海航展,因在接受陸媒採訪時提到「要讓台灣觀眾知道,我們中國有多強」,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為此更提出要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把校級退役軍人納入裁罰對象。空軍前少校參謀、時常評論時事的軍事作家邱世卿直言,法律該處罰的是「行為」,而非「職業」,愛國是大家的事,所以若真的要修法,不能只針對軍人。
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規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情節重大者,可剝奪其月退俸。呂禮詩為少校退伍,並非在裁罰範圍內,因此邱志偉提案修法,要將裁罰對象擴及「少校以上且領有終身俸人員」。
對於邱志偉提案增設「呂禮詩條款」,邱世卿昨(17)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在台灣除了軍人,還有許多教師、法官、公務員同樣會領月退俸,一般人每個月也會領取自己繳的保險金,所以若要修法,「天上飛的,地上爬的,還有呼吸的,都應該一併納進來」。邱世卿也直言,不能種族歧視,也不該有職業歧視,愛國是所有人的事,因此法律應該處罰行為,而不是職業。
政治評論員陳揮文針對呂禮詩一事則另有看法。陳揮文日前在其網路節目中指,呂禮詩軍階僅是少校,大陸其實沒必要把一位少校的話拿來大肆宣傳,國安局也不用拉高層級回應;他並說,大陸軍力強早已眾所皆知,呂禮詩怎還會「哽咽」讚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