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和藝術本是同根生 讓則有餘爭則不足

(記者鄭松維∕專題報導)美學是關於感官的知覺,是對美和品味的哲學研究,而藝術是一種從自然中創造事物並試圖使其更加美麗的歷史實踐。美學原則乃視覺藝術作品中所出現的顏色、形式和思想的組合,用於傳達情感、意圖、價值觀或意義,並定義它的美麗或引人入勝。不過,藝術並不只是要求漂亮的,創作有時是為了傳達訊息、意義、理解或者概念;因此,藝術並不總是要求美觀、華麗或姣好,並非所有的鋪陳都是甜蜜的、俏麗和俊美的,藝術全然是溝通的媒介。

德國藝術家傑哈德•李希特作品《抽象畫747-1》,以約台幣4億9987.8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德國藝術家傑哈德•李希特作品《抽象畫747-1》,以約台幣4億9987.8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德國藝術家傑哈德•李希特作品《抽象畫747-1》,以約台幣4億9987.8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藝評家羅二松說,對專業畫家而言,美學很重要,因為它是創作想法和靈感的來源。藝術家竭盡所能創造美,無論是視覺上的還是可以聽到或讀到的。對欣賞者來說,美學在藝術中不可或缺,鑑於它帶來幸福和愉悅;美學思索著人們對藝術作品的好惡,以及藝術如何全面陶染情緒和信念。美學和藝術哲學都試圖找尋到底什麼才算是藝術以及所謂好的藝術之定義。

法國畫家喬治•馬修作品《埋葬的黑暗》,以約台幣597.6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法國畫家喬治•馬修作品《埋葬的黑暗》,以約台幣597.6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法國畫家喬治•馬修作品《埋葬的黑暗》,以約台幣597.6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英國藝術教育學者大衛·貝斯特在其著作《美學與藝術》闡明,在關於美學的文獻和討論中,普遍未能認識到美學與藝術之間存在任何顯著區別,或未能充分描述這種差異。雖然在某些情況下,這兩個概念的合併作用很小或根本沒有互相影響,但在某種情況下,恐怕會導致嚴重的誤解;儘管彼此被廣泛忽視,但這種劃分往往具有核心價值性,並且比尋常的認知更為龐雜。
貝斯特指出,透過不當使用「美學」和「藝術」概念來進行美術教學,往往造成捨本逐末的紕謬。他察覺到這兩個觀點經常互換使用,「美學」被視為更通用的術語,因此認為這些思路是獨立的,必須相應地對待,尤其是教育工作者。貝斯特講解了每個理念及其正確的應用。美學的梗概雖然適用於藝術以外的其他領域,描述了對藝術形式的玩賞或享受,卻沒有真正理解原因。其實,本身早已存在了欣賞。

德國畫家岡瑟•福格作品《無題》,以約台幣2245.2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德國畫家岡瑟•福格作品《無題》,以約台幣2245.2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德國畫家岡瑟•福格作品《無題》,以約台幣2245.2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羅二松表示,美學本是藝術範疇的一項屬性,藝術則是其中的一個個體,因為藝術具有美學興趣特徵的物種或活動,或者表達的美學態度的現象,各類性狀被認為是藝術的型態,並且不時要超越它們。美學的範圍比藝術哲學更廣泛,藝術哲學是美學的分支之一,它不僅涉及藝術的本質和旨趣,還涉及對自然物體的反應,這些反響以美與醜的詞彙來表達。

加拿大藝術家珍-保羅•瑞普爾作品《黑暗》,以約台幣1億1793.1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加拿大藝術家珍-保羅•瑞普爾作品《黑暗》,以約台幣1億1793.1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加拿大藝術家珍-保羅•瑞普爾作品《黑暗》,以約台幣1億1793.1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羅二松指出,黑格爾的藝術哲學或「美學」構成絕對精神哲學的第一部分,持反對者卻不認為美是藝術的根本要件,儘管衛道之士認為反美學藝術是醜陋的藝術、垃圾藝術或反藝術,所關注的僅是藝術品的表達和意義,而不是其視覺吸引力。實際上,美學和藝術是相輔相成的,好的藝術就應該散發出標緻、和諧與平衡的氣息,從意義上說,優質的藝術是散發美感的,也是傳遞良善思想或陳述大度、文雅之門徑,同時創造了不一定是美學的藝術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