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比照性騷法制化!基層公務員赴行政院陳情提三大訴求:應納入職安法

勞發署北分署職場霸凌輕生事件,基層公務員團體呼籲政府應將公務員納入職安法。翻攝臉書
勞發署北分署職場霸凌輕生事件,基層公務員團體呼籲政府應將公務員納入職安法。翻攝臉書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職場霸凌事件,引發全台關注基層公務人員的處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等民團今(11/22)在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指出,今年已經有17位公務員基層職災死亡,提出公務員納《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法制化、開放組工會等三大訴求,行政院由綜合業務處副處長羅瑞卿出面,但由於沒有具體回覆,讓陳情團體無法接受,一時群情激憤。

勞發署北分署職場霸凌輕生事件,基層公務員團體呼籲政府應將公務員納入職安法。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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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書記官工會、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等基層公務員團體今召開記者會指出,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職場霸凌事件延燒迄今,真正的問題出在現行公務員根本無法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對於發生在分署基層的憾事,公務體系保障法規無法給予實質保障。

民團指出,相較於性騷事件有《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保障,以及多層次的行政救濟方式,職場霸凌分別在勞工僅有《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公務員則是《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作為依據,毫無法律位階保障,對於受職場霸凌的公、私部門勞動者形同虛設。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洪瑞壕表示,他曾經也是職場霸凌的受害者,從此次事件來看,勞動部還是職場霸凌的專業機關,但調查超過1週,報告的效果大家也都看到了。他認為,行政院應聆聽基層公務員的心聲,首先將公務員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並將職場霸凌防護法制化,提升至法位階保障,加強定義職場霸凌與增加外部申訴管道,同時開放公務員組工會參與調查,避免權力失衡。

勞發署北分署職場霸凌輕生事件,基層公務員團體呼籲政府應將公務員納入職安法。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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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常務監事郭歷軒認為,警察機關內有很多問題會演變成霸凌,例如績效不合理的要求,在警察內就會變成上級霸凌幹部、幹部霸凌基層,但就是不會回頭討論工作要求本身的不合理。他談到,近年很多警察自殺,甚至發生過因為霸凌輕生,但不論霸凌或自殺問題,都缺乏專業的第三方單位調查,這代表政府已經忽略很多警察職場問題,而在霸凌事件,被害人自己進行程序是很困難的,只有工會制度為基礎,才能建立充分支援。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鄭少書主張,人事行政總處公開說要從「源頭解決」業務分工問題,然而,在沒有工會保護、毫不對等溝通關係下,不論透過任何會議,基層是非常難以對於業務分配、資源分配有所置喙,大家常諷刺的「只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才是現實。因此,他們主張開放公務員組工會,就是要透過對等溝通的方式,才有解決的可能性。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說,先前嘉義市嘉北國小代理教師霸凌致死案無人追責,即便今年7月監察院糾正,嘉義市教育局仍無作為。而台北市某國小代理教師被職場霸凌案已於4月調查結束,申訴成立,但涉案教師至今未受懲處,讓人質疑申訴機制的效力。因此,她認為應建立獨立調查機制,確保霸凌案件透明公正,杜絕政治力干預,並承諾將職場反霸法制化,保障受害者權利,健全權力制衡,更重要的是對於並不在保障範圍內的公務人員,納入《職安法》完善法律保障,杜絕法律漏洞,防止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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