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電廠前廠長等 退休金縮水

2022年3月3日興達電廠大修測試,未依標準作業程序撤卡,投入隔離開關,發生閃絡接地故障,造成電力系統分裂,影響549萬餘戶,前興達電廠長等4人遭判懲戒。(本報資料照片)
2022年3月3日興達電廠大修測試,未依標準作業程序撤卡,投入隔離開關,發生閃絡接地故障,造成電力系統分裂,影響549萬餘戶,前興達電廠長等4人遭判懲戒。(本報資料照片)

位於高雄的台電興達電廠2022年3月3日大修測試,卻未依標準作業程序,相關人員測試工作紀律渙散,造成管線內部壓力急遽增高,而由內部往外部爆裂,致使電力系統分裂,造成全台大停電,影響549萬餘戶,懲戒法院20日將已退休的時任廠長歐皖麟、電氣組經理吳俊德、變電一課課長簡明峯各判決減少退休金20%、12%、20%;目前仍在職的時任開關場值班主任李威廷則被判決休職2年。可上訴。

台電公司興達電廠二號機在2022年初大修期間,電氣組施作隔離開關測試前,誤認斷路器的絕緣氣體已回充,李威廷取下掛於紅字警示「作業中禁止操作」的「停電作業卡」正卡,投入測試。

當時在操作帶電測試後,瞬間產生高壓電弧,使管線內部壓力急遽增高,而由內部往外部爆裂,造成器材炸毀難以修復,並引發後續全台大停電,影響多達約549萬戶的停電事故。

懲戒法院認為,興達電廠廠內違規作法,歐、吳及簡等3人均未加以導正,造成303全台大停電事故,都應負督導不周之責。李在測試前沒有會同巡視,便宜行事以電話聯絡方式取代,執行職務也有違失。

懲戒法院斥責4人執行測試工作紀律渙散,違失情節重大,歐、簡、吳各有導不周責任之程度,與最終引發約549萬戶的停電事故,所生損害及影響極其嚴重,考量歐、吳及簡都在2022年間分別自願退休,各判決減少退休金20%、12%及20%;考量目前仍在職的李坦承全部違失行為,判決休職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