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3年首次進行「無小孩打擾旅行」 倒楣夫妻因航班超賣被迫取消
[周刊王CTWANT] 加拿大育空(Yukon)一對夫妻計劃三年的「無小孩打擾旅行」,結果因為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的航班超賣的關係,導致整趟旅程泡湯,後續這對夫妻最後向法院提告。最終法院判決加拿大航空違反《航空乘客保護條例》(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 APPR),必須賠償夫妻1萬加幣。
根據《CBC》報導指出,這對夫妻為了這次的度假,特地安排9天的休假和孩子的托育,原本是計畫於2023年2月前往古巴度假。但當他們抵達多倫多,準備搭乘加拿大航空的班機時,卻被告知航班因超賣而無法登機。加拿大航空當時表示,若他們自願放棄座位,將安排搭乘美國航空(American Airlines)當天稍晚的航班,並提供相應補償。
但幾小時後,這對夫妻才知道,加拿大航空轉去的美國航空航班根本無法搭乘,而且美國航空也沒有告知原因。接下來的三天,這對夫妻在加拿大各大機場輾轉折騰,先是被送往蒙特婁,原本期待能搭上替代航班,卻又被轉回多倫多,最後甚至到達愛德蒙頓,但依然無法順利前往古巴。
眼看假期無望,他們自掏腰包改買前往墨西哥坎昆(Cancun)的機票。但是先前的意外,讓他們必須額外請假,直接性的造成經濟上的損失。
後續這對夫妻將加拿大航空告上法院,而法官審理時也發現,加拿大航空無法提供任何與越洋航空或美國航空溝通的證據。而根據《航空乘客保護條例》,航空公司若要求乘客自願放棄座位,必須在航班起飛前提供書面確認,但這對夫妻並未收到任何書面文件。法官認為,加拿大航空完全忽視應盡的溝通責任,導致乘客承受了極大的壓力和不便。
而加拿大航空辯稱,法院無權判決非補償性損害賠償,並指出延誤是由天候因素造成,超出他們的控制範圍。此外,加拿大航空自認已向夫妻各賠償2400加幣,認為這已符合《航空乘客保護條例》的規定。但法院認為,這筆賠償不足以覆蓋他們的所有損失,包括重新購買機票的費用和收入損失。
事後,加拿大航空退還了他們部分住宿和餐飲費用,約1800加幣,但法官認定這仍不足以彌補他們的損失。最終法院判決加拿大航空賠償夫妻1萬加幣,並指出航空公司應加強人力服務,避免依賴電腦系統處理所有問題。
法官凱薩琳·麥克勞德(Katherine L. McLeod)在裁決中指出,航空公司對這對夫妻的待遇「極為羞辱」,並讓他們經歷了一場「惡劣的搭乘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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