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涉霸凌案害職員輕生!律師質疑:如何證明有因果關係?
[周刊王CTWANT]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39歲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而在辦公室內輕生,但勞動部調查後竟在19日公布報告稱「管理方式非輕生直接原因」、「無法證實有遭受霸凌」。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直呼,這是因為球員兼裁判、自我調查,當然查不出所以然。而勞動部長何佩珊20日也宣布請辭,閣揆卓榮泰、總統賴清德更先後跳出來道歉,就連民進黨前立委賴品妤也砲轟,謝的聲明是在撇清責任。然而,親綠的林智群律師倒是有不同看法,稱「一堆人看事情,都是直覺反應,殊不知在法院裡面,是要證明因果關係的。」
林智群律師,昨(2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光是謝宜容對同事(不確定吳員是否在名單內)有霸凌行為,她應該負起行政責任,勞動部應該負起政治責任,但「謝宜容要不要為吳員輕生負責(刑民責任)?還是要看兩者間有沒有因果關係。」
林智群續稱,謝宜容有職場霸凌行為是a事件,有公務員自殺死亡是b事件兩個事件之間,「兩個事件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關鍵就在於謝宜容跟這個公務員有沒有直接業務上往來。」
他假設,如果該公務員是中高層公務員,跟謝宜容間有業務往來,有line,謝宜容半夜line人家,還要求10分鐘內回應,不然隔天會叫他進去罵,「那謝宜容就有霸凌該公務員的行為,如果因此導致公務員輕生,就有因果關係。」
但如果謝宜容是對一級主管、科長,該公務員是基層,彼此沒直接業務往來,甚至沒接觸,林智群質疑,要怎麼證明公務員死亡跟她有關係?「一堆人看事情,都是直覺反應,殊不知在法院裡面,是要證明因果關係的。」
他也在文末狠酸,最常看到的,「就是一堆人言之鑿鑿,覺得必然有罪,怎麼可能沒罪?結果地檢署偵辦,認定沒因果關係,不起訴。然後一堆人就靠北地檢署壓案,黃國昌開始咆嘯。反正沒依照大家想定的結果去判,就是地檢署有問題?這種反智行為,現在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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