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艾珍受騙近百萬!郭彥均轟「詐騙罰太輕」 判決書認證:被坑512萬
近日「國民奶奶」譚艾珍被詐騙集團以話術先被詐騙98萬元新台幣,隨後被要求追加110萬元尾款發現不對,才在警方攔截下成功將車手逮捕,此事引發關注。曾受詐騙之苦的男星郭彥均也在社群發聲,表示自己曾被詐騙金額可以在台北市東區付公寓頭期款,讓他痛批:「詐騙真的好嚴重真的受夠了真的恨死了」,而從法院判決書顯示,郭彥均當時被詐騙金額近512萬元。
對於譚艾珍被詐騙,郭彥均也在臉書怒發聲,痛批:「詐騙真的好嚴重真的受夠了真的恨死了,台灣一年被詐騙的金額超過百億,無數家庭無數生命就這樣被……詐騙集團騙走的是人們一輩子的心血,一滴不剩,詐騙壞人真的該下地獄!」
並且也說每個人都有頭暈的時候被鬼遮眼的時候,自曝幾年前自己也因為相信從小長大的朋友,跟朋友一起投資了不該投資的東西,當時朋友告訴他能獲利18%以上,還保證「如果賠錢我賠給你」,讓當時的他不知怎麼了就投了大筆錢投資,但只有一開始拿到獲利,後來就被拖欠,3個月後就聽說對方有上層的人被抓了,但也表示:「聽朋友說好像也判不到十年」。
其實郭彥均之前曾透露過自己詐騙一事,因為這次譚艾珍的事件,大家也好奇起郭彥均所謂「台北市東區付公寓頭期款」的金額,根據法院判決書顯示。郭彥均曾投資太幣約550萬2000元,扣除分潤38萬2326元,損失高達511萬9674元。不過雖然高層被關,但當時介紹郭彥均投資的好友,也履行了「如果賠錢我賠給你」的承諾,按照責任月還郭彥均錢,預計分期40多年。
對於這次看見譚艾珍受騙,郭彥均也表示台灣詐騙太誇張,表示:「真的建議立委好好修法提高詐騙的刑法,立委們你們有看到我們的社會詐騙多嚴重嗎?我們目前的法律對待詐騙真的太輕了,落網後他們都把錢轉到國外去了,關完之後還可以繼續用在國外的錢」,認為完全不公平,雖然修法不能遏制犯罪,但希望重罰可以遏止一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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