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司法霸凌 江國慶案的翻版

到底為什麼被強迫看一整本血淋淋赤裸裸的器官解剖照片?讓陳女嚇壞了!圖/獨家調查站製作
到底為什麼被強迫看一整本血淋淋赤裸裸的器官解剖照片?讓陳女嚇壞了!圖/獨家調查站製作

獨家調查站/社會.讀者投書

臺灣最為人嚮往的是臺灣人民的自由民主與人權,但是卻沒出現在這一天。這一天陳女早上七點多被一連串電話響鈴吵醒,電話那頭自稱員警的人上門帶她到警察局配合調查。原以為自己是證人,卻看到是一張拘票,陳女已經被列為嫌疑人和被告!雖然錯愕,陳女自覺沒有問題,沒找律師,便隨車到警局接受偵訊。從此每一天陳女日夜煎熬,無法相信自己會有這樣不公的遭遇被司法霸凌,夜夜難眠數不清的噩夢……

如何才能結束這個噩夢?諮詢法律專家和人權團體並聽建議後,陳女要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發聲,為人民發聲,伸張正義,不要等到變成無可挽回的冤獄才來申訴,臺灣不要有第二個江國慶!

警察以指認亡者為由,強迫陳女看一整本厚厚的法醫的勘驗照片,一張張赤裸裸解剖後的人體器官照片出現眼前,一頁又一頁的器官特寫 宛如電影情節。指認?這是要指認器官嗎?指認這是不是認識人的器官嗎?指認亡者需要看一整本的器官照片嗎?看這些器官會知道這是不是自己認識的人?陳女想,這是我認識的人,不是一隻動物,更何況動物都要受到尊重,不應該如此對待,太不尊重人了。如此殘酷的事情,陳女沒想到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和今日的臺灣。

難道臺灣的人民都會受到這樣的對待嗎?死後還要被看器官?內心震驚之餘,腦海中浮現出檢警單位還強迫多少人看過?不知道用這種手段多少回?如此血淋淋赤裸裸真的能夠指認出甚麼嗎?指認人不是一張大頭照就可以了嗎?陳女不禁想,這是不是所謂的精神霸凌恐嚇,意圖使人精神崩潰!?這是不是司法恐怖?瞬間回想起十幾年前江國慶的冤案。陳女在心中默悼,同時想著是不是要去投訴?不能等到變成無可挽回的冤獄才來申訴,臺灣不要有第二個江國慶!

警察看到陳女並沒有崩潰還對警察說:「我問心無愧!」

一個員警走過來瞪大眼恐嚇陳女說:「問心無愧的都抓進去關了!」第一次訊問後,警方一次又一次施壓陳女,強迫看完照片、言語恐嚇後,隨即沒收手機,上銬進拘留室。坐在冰冷的水泥椅上,這時陳女的腰痛發作了,這就是司法霸凌吧?

場景又回到當天深夜等檢察官開庭。陳女問現在是幾點?居然不回答陳女!檢察官不敢正面回答這就是夜間偵訊!沒經過陳女同意。仔細想想,這些過程讓陳女確信自己真的是被精神凌虐:十幾小時偵訊的疲勞轟炸,坐在冰冷的水泥椅上幾個小時腰痛發作站不直身無法行走,漫長等待在地方檢察署的拘留室(候訊室),委屈痛苦大哭還被制止不要吵了。偵訊到凌晨三點,才說可以交保,但手機被沒沒收,求助無門,逼人幾乎要崩潰了。

陳女打電話到警局督察室申訴卻不被受理:承辦的督察回答稱程序沒有問題!這是不是官官相護?

當天的偵訊從早上七點多到第二天清晨六點半,沒人協助,舉步維艱而蹣跚地離開地檢署的牢籠。這是陳女人生中最黑暗的時刻。以為在電影中才會出現的劇情,活生生在自己的生命裡。以前看到新聞會說是感同身受,現在陳女竟然親身經歷司法恐怖。雪上加霜的是,偵訊的照片在第二天上了新聞,令人不敢置信!不是偵查不公開嗎?想到自己被汙名化,不能再躲起來了。原本不敢告訴任何親友,忍不住了鼓起勇氣再次撕開當天冤屈的傷口,找法律教授、找人權團體,徵詢這些遭遇如何應對申訴!陳女進地檢署拘留室前被法警斥喝:「一個口令,一個動作。」不禁懷疑這是一個有自由民主講究人權的國家嗎?不是在監獄,不是罪犯,更不是在軍營。陳女還只是一個普通人民。不知道有多少相同遭遇的人。……

陳女決定要公開這些遭遇。臺灣檢警司法霸凌,權力濫用恣意妄為,教人權淪落至此,毫無程序正義。陳女誓言要讓更多人知道司法霸凌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