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三讀通過 北市財政局:提升地方財政自主能力
立法院院會20日深夜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北市財政局表示,北市作為全國政治、社會及經濟發展的重鎮,就業人口較多、發展快速,須負擔較高之交通、醫療、教育、建設成本,整體施政服務成本高,擴大分配地方的財源,將可落實地方自治與提升地方財政自主能力。
《財劃法》自1999年修正至今已超過25年未更新,隨地方改制、直轄市從2都增加至6都,地方政府應辦事項及經費需求日益增加,各界有共識修法。本次修法「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是延用現行的分配指標,加上將中央營業稅納入統籌分配稅的比例由40%提升至100%。
財政局說明,由於營利事業營業額是課徵營業稅的基礎,這項指標最能將地方政府努力創造財政收入、招商、就業的成果與貢獻,與所獲得之統籌分配稅款產生明確的正向連結,能夠有效激勵地方政府積極開源,更能帶動統籌分配稅整體收入的增長,進而實現各地方政府共同受惠的良性循環。同時直轄市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權重由現行的50%降至30%,已考量非都會區縣市需求,兼顧區域均衡發展。
財政局表示,依中央電信信令人口統計,北市平日日間活動人口高達326.3萬人,較戶籍人口250萬餘人超出高達75萬餘人,跨域的服務需求龐大。未來獲配之統籌分配稅款財源,將直接運用在各項利民市政建設需求,如更便捷的捷運建設、人本交通、校舍改建、親水親山城市、躍動館整建等事項,不僅服務市民,更服務在北市生活、就學及就業的廣大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