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三讀通過屏東分配增加率非六都倒數第一 屏縣府:極度不公
立法院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案,導致屏東縣可增加的金額砍了一大半,獲分配增加比率是非六都縣市倒數第一,對此,屏縣府稍早表示,該案修法過程草率、荒唐,攸關全國22縣市數千億的預算分配,竟未經充分討論、事前也沒讓地方政府表達意見,對屏東更是極度不公,如此草率修法令人無法接受,縣府強調,這會擴大台灣的南北差距和城鄉不均。
屏縣府表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基本精神應是濟弱扶貧、調節各縣市的財政收支狀況,因此,分配機制必須兼顧城鄉差距與區域發展,公平落實國家資源的分配正義,不使國民因居住縣市不同而有差別待遇,也就是說,《財政收入劃分法》應該要在滿足地方財政需求、落實地方自治及維護中央財政規畫能力等多重考量下,充分討論並審慎規畫,不應該倉促修法。
「很遺憾,這次修法未經充分討論,貿然大幅削減中央可支配財源」,縣府指出,這不僅危及中央財政穩健,也使中央喪失推動各項重大建設及社會福利政策的能力,以及協助財政狀況相對較差縣市的建設量能與平衡區域發展的功能。
縣府強調,很擔心未來屏東縣重大建設、社福支出等會失去中央奧援,也害怕對國家長遠發展不利。
縣府舉例,修法後,「財政資源仍高度集中於雙北,持續拉大南北差距」,因修法獲配可增加金額,台北市及新北市分居全國第一、第二,增加金額將近800億元,資源分配嚴重不均。
再者還有「過度偏重人口指標分配、恐擴大城鄉落差」的問題,縣府說,人口指標占比高達45%,將使人口主要集中的城市都會區,持續獲取較多的資源,而人口原本就較少的農業鄉村地區依然資源匱乏,擴大城鄉差距,如新北市人口為全台最多,此次分配增加金額374億僅次於台北市,而增加比例更是六都之冠。
此外,僅以「營利事業營業額為設算指標,重工商輕農業,」並未考量縣市產業特性及區域發展差異,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占比高達30%,同樣有利於工商發展繁榮的都會區,如台北市獲配增加416億元、新竹市增加210億元,分居直轄市及縣市最高,而對於以農業為主要產業的屏東縣則極度不公,屏東縣農林漁牧產值近700億元,卻無法轉換分配到實質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