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三讀! 中央明年須多分配地方3753億稅收
即時中心 / 周欣儀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案,中央地方稅收分配改為60比40,預估中央需分配約3753億元稅收給地方。
立法院於昨日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會前並無委員看到完整修法版本。審議過程中,藍白兩黨共提出8份修正版本,並頻繁撤回或修改條文,情況一度混亂。最終在國民黨團的強勢主導下,修正案才順利定案,最終確定中央與地方稅收的分配比例為60%對40%,預估中央需分配約3753億元稅收給地方。
《財劃法》已經25年未修正,隨著行政區劃變更,目前的制度已難以反映現實需求。國民黨主張現行財源過度集中中央,限制地方財政自主權,故提出將地方分配比例從25%提升至40%,釋放6612億元給地方政府。民眾黨則提出折衷方案,建議多撥2700億元,民進黨則未提出具體修正版本。
國民黨的修正方向包括:將中央與地方的稅收分配比例從原本的75%比25%,調整為60%比40%,並刪除爭議性「首都條款」。此外,以營利事業營業規模和人口比例重新試算,結果仍維持與原有補助金額接近的水平,最終總分配金額約為3753億元。
根據新通過的《財劃法》第八條,修正後的分配方式為:所得稅總收入的11%、營業稅扣除1.5%稽徵費用及統一發票獎金後的全部收入,以及貨物稅總收入的10%,這些稅收將由中央統籌分配給直轄市、縣市和鄉鎮市。
此外,三讀條文也對「水平分配」作出明確規定:中央統籌稅款的96%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剩餘4%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其中,普通稅款的90.5%分配給直轄市和縣市,2%按直轄市比例分配,2.5%則撥給離島地區,分配標準包括營業額和人口數等因素。
但此修正案引發諸多爭議。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批評,此分配方式不公平,馬祖僅1.3萬人卻獲得巨額補助,而台南市人口多、面積大,卻分得比彰化還少,質疑此法案將導致行政院「跛腳」。黃捷也指出,修法對高雄不公,經費過度向都會區傾斜,忽略高雄這類土地面積大、老年人口多的地區。
原文出處:快新聞/《財劃法》三讀!中央須多分配地方3753億 綠委轟:經費過度傾斜都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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