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法後可能造成哪些影響? 財政部、國民黨說法一次看

針對立院於上週五(20日)深夜三讀通過的《財劃法》修正案,行政院23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本次通過的修法內容將造成哪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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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指出,本次修法內容有許多不明確之處,例如並未設定法案生效日,因此依法必須於總統公布後的3日內生效,亦即如果修正案在今(2024)年生效,明(2025)年度的總預算就需重新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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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未明訂生效日期外,財政部表示,本次修法條文中也有語意不明確之處,加上於20日當天才提出修正案最終版本的國民黨團,並未一併提出該版本的分配試算結果,因此財政部僅能先自行假設進行試算。而根據財政部試算結果,新版《財劃法》上路後,預估中央須多釋出3753億元給各縣市進行分配。

財政部指出,《財劃法》將稅收劃分為垂直分配(中央與地方)與水平分配(地方之間),中央透過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計畫性補助款等方式,挹注個別地方政府財政,以均衡地方發展。

中央須多分給地方3753億 財政部列影響

加權指標造成城鄉差距擴大

財政部長莊翠雲指出,本次通過的修法內容,將導致原先具有財政優勢的縣市更具優勢,擴大城鄉差距。

例如根據試算結果,台北市光在「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中就可分配到687億,較修法前多拿117億,居全國最高。而非六都的宜蘭縣在本指標僅可分得14億、苗栗縣為36億、南投縣15億、台東縣3億。

另外,新法將「人口總數」指標的權重提升為45%,由於工商業發達程度會與人口數成正比,因此隨著權重提高,將導致富庶的縣市可分配到更多錢。

此外該指標也未考量人口年齡結構,無法對老年或14歲以下等,需要更多支出的人口比例高的縣市,進行差異性分配,且「土地面積」指標也未考量建地與農地等土地使用分區的差別。

莊翠雲認為,未來部分縣市政府將獲得超過歲出預算的財源,可能將導致地方政府無須積極改善財政、籌措財源,反而有可能會為了消化過多的預算,產生浮濫支出的情形,擔憂對整體財政紀律造成不良影響。

精省後中央承接業務須回歸地方

對於《財劃法》將原本精省後中央、地方收入佔全國總收入比例的60%對40%,改為75%比25%,但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指出,中央除接收省政府約1500多億的稅收外,就連原本的業務都一併接手,因此實際上中央每年還需額外貼補1387億。

陳淑姿表示,新法根據試算結果,中央每年將減少3753億收入分配給地方,若財源下放,那中央承接的省府業務,如老農津貼、勞健保、省立學校、省立醫院等,都應該一併回歸地方政府辦理,但本次修法並未同時處理《地方制度法》、《地方稅法通則》相關條文。

對於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稱即使修法後,中央仍有多餘經費可以動支,陳淑姿回應,114年度歲計剩餘158億,這些經費將用於支應特別預算、國防預算免於舉債了,也可還債,「中央維持良好的財政韌性,未來國家碰到緊急狀況時,才有財政能力去支應。」

刪減28%預算原用於國防、捷運等建設

陳淑姿說明,以2026年的預算編列來說,中央必須刪減28%的預算,這部分的經費原先將用於國防、勞保撥補、租金補貼、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健保、社會安全網、節能家電補助、食品安全經費、捷運建設計畫、鐵路立體化等。

陳淑姿表示,「因地方自有財源增加,所以我們也將檢討包括育兒津貼、托育補助、污水下水道建設等,哪些項目要優先回歸地方辦理,或提高自籌比率。」

此外主計總處也強調,28%是通案性刪減,如果國防等項目的預算金額維持不減,那其他項目就必須減少更多,陳淑姿指出,「必須通盤考慮要減哪些、怎麼減,也必須配合行政院的整體施政方針。」

國民黨重申:將稅收還給地方

今日上午10時國民黨也召開記者會,強調馬英九執政時期,民進黨的柯建銘、蘇貞昌與賴清德等人都曾疾呼要修《財劃法》,甚至稱會將此法列為民進黨的第一優先法案,批評民進黨雙標、昨是今非。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也指出,本次修法通過後,所有地方縣市的分配稅款都增加,並質問陳其邁、黃偉哲、周春米等綠營縣市首長是否也反對《財劃法》修法,「還是你們認為錢在中央、跪著向中央要錢會比依法入帳好?」

國民黨表示,此次修法是把地方稅收還給地方,讓努力創稅的縣市分得更多統籌分配稅款,並表示新法上路後地方將更積極鼓勵招商,創造稅收、讓青年回鄉以縮小城鄉差距。

林思銘也強調,中央近年超收金額已達1.34兆,今年更高達5000億,因此減少的3753億只是九牛一毛,根本不會影響國防、社福、防災、交通及教育等預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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