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行政院擔憂預算受衝擊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3日)天表示,該修法並未設定生效日期,一旦總統公布,將於三天內生效,並對明年度總預算帶來嚴重衝擊,甚至可能需要重新編列。
行政院上午召開「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財政收支劃分法版本說明記者會」,發言人李慧芝、財政部長莊翠雲及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出席,對此修法表達強烈關切。
李慧芝指出,對於中央與地方政府未能達成共識並倉促通過修法感到遺憾。根據現行法律,地方自治事項如社會福利、教育、警政、交通等應優先由地方政府自有財源編列預算,然而由於地方政府的籌措財源能力不一,中央政府長期以來已協助財政較弱的縣市政府,提供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等資源,幫助地方政府強化社會建設與公共服務。
李慧芝進一步解釋,近年來,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已逐步改善,長短期債務減少,部分地方甚至開始實現盈餘。行政院長卓榮泰曾表示,現行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是最符合行政院執行需求的版本,但在沒有取得足夠共識的情況下,部分在野黨強行推動修法,造成目前的局面。
財政部長莊翠雲也表達了財政部的立場,認為這次修法改變了現有的財政秩序,對各級政府的財政穩健性帶來挑戰,可能進一步加劇財政分配不均。她指出,修法後的水平分配公式將更側重人口及營利事業營業額,這將使具有財政優勢的縣市獲得更多資源,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
莊翠雲強調,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地方政府的財政資源將大幅增加,但這也可能對中央政府的經濟建設、社會福利及國防安全等政策帶來不小的壓力,並引發地方財政紀律問題。
主計長陳淑姿說明,財劃法修法後,中央須再增加釋出財源新台幣3753億元,占整體歲入9%,連同一般性補助款2501億元,占6%,兩者共占15%,由於並未通盤考量事權劃分,非常不合理。
陳淑姿說,省府業務仍留在中央,非常不合理,應併同考量事權劃分,否則恐造成地方為了消化預算而浮濫支出,加碼非法定社會福利、未經審慎評估興建蚊子館等,影響地方財政紀律。
她說,修法後地方自有財源將大幅增加,再要求保障一般性補助款金額實屬不合理。基於錢隨事權移轉原則以及避免將來地方為了消化預算而浮濫支出,中央所承接省府業務包括老農津貼159億元、勞健保費915億元、省立學校350億元、省立醫院452億元等,應一併移回各地方政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