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調升基本生活費至21萬 明年5月報稅適用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財政部今(28)日公告,民國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高至新臺幣21萬元,調升幅度8000元;調高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預估適用戶數約208萬戶,增加減稅利益26億元。

由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民國106年底實施,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課稅,標準是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成計算。財政部以此設算113年每人基本生活費用,調升至21萬元,比前一年度的20.2萬元,再增加8000元,將於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適用。

同時,由於物價漲幅達到調整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與特別扣除額等門檻,民眾明年5月申報今年所得時,免稅額將調高5000元、至9.7萬元;標準扣除額調高7000元、至13.1萬元,有配偶者則是調升至26.2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調高1.1萬元、至21.8萬元,意味民眾可免稅或扣除課稅的金額提高。

財政部指出,113年度調高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預估適用戶數約208萬戶,增加減稅利益26億元;調高113年度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這部分可增加減稅利益217億元,兩者合計增加減稅利益243億元,民眾於114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