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 國防部提修法5大規劃:研議廢除階級管轄
為防應中共對台滲透,以及越來越多的共諜案,總統賴清德今(13)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對此,國防部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修法方向,國防部表示,自2013年軍事審判法修法後,改制的11年間,軍法官成效有效,經檢討後,希望維持平時正常運作的軍法系統,始可落實軍事審判平戰轉換運作順遂,方能發揮嚴肅軍紀、保障人權的功能。
賴清德表示,為應對中共對國軍的滲透,全面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與檢調司法機關共同協力,處理現役軍人涉犯叛亂、利敵、洩密、廢弛職務、抗命等軍事犯罪之刑事案件。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之軍事犯罪案例,將交由軍事法院審判。
軍事審判法重新開機 國防部:會符合公平審判原則、正當法律程序
國防部法律司長沈世偉中將表示,自2013年軍事審判法修法後,軍法案件於同年8月起分兩階段全面移由司法機關辦理,僅餘戰時審判軍人犯罪的功能。改制後的11年間,國防部透由內部訓練,借調軍法官至檢察署擔任檢察事務官等方式,希望保存戰時審判的運作種能,但效果非常有限,經通盤檢討,維持一個平時正常運作的軍法系統,始可落實軍事審判平戰轉換運作順遂,方能發揮嚴肅軍紀、保障人權的功能。
針對修法方向,沈世偉說,過往軍事審判在我國曾有一段不被人民信任的歷史,社會各界對軍事審判採階級管轄、欠缺獨立性等仍有諸多疑慮,國防部都虛心接受。此次修法將全盤檢討調整,確保未來重新開機的軍事審判制度,必須符合公平審判原則、正當法律程序的憲法要求,周延兼顧人權保障與軍隊紀律,強化國家安全。
國防部修法五大規劃 研議採行全面強制辯護、廢除階級管轄
對於修法規劃,國防部共分成5個面向。沈世偉表示,第一,軍事審判案件限於軍人職務上犯罪為主;未來現役軍人平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有關的軍事犯罪(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將受軍事審判;第三編軍人一般犯罪案件,規劃仍由司法機關辦理。
第二,制定軍事法院組織法、軍事檢察署組織法。沈世偉說,國防部組織法規定得視部隊任務需要,於適當地區設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並依「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運作,為提升機關之獨立性,將另行研訂軍事法院組織法、軍事檢察署組織法,以杜外界藉由機關調整干預偵審的疑慮。
第三,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沈世偉表示,現行國軍任官、任職、服役等規範,並未針對軍法官有特別規定,相較於《法官法》對於從事審判者應有的制度性保障,明顯不足。未來國軍將參考《法官法》制度精神,對於軍法官任免、遷調及評鑑、淘汰等,將研訂「軍法官人事條例」,有別於一般軍人人事制度,以確保公正獨立。
第四,從事偵審之軍法官必須具備軍事歷練。沈世偉指出,軍法案件涉及軍事專業特殊性,擔任軍事院檢軍法官具備一定部隊服役經驗或資歷,才能正確掌握軍法案件的特性,未來將律定從事軍事偵審工作的軍法官,必須具備一定部隊服務資歷,始得參加甄選。
第五,沈世偉強調,國防部將在符合公平審判原則、正當法律程序的前提,通盤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研議採行全面強制辯護、廢除階級管轄等。另有關事實審及法律審的救濟、審級制度設計,將徵詢司法機關、專家學者意見妥適規劃,並與社會妥善溝通,爭取國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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