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安會調查電動車撞工程車案 先進駕駛輔助系統未達完全信賴

去年11月底,1輛電動車行駛在國道,卻撞上國道工程緩撞車,當時駕駛疑似開啟駕駛輔助系統,仍發生追撞,導致車頭毀損。運安會歷經1年調查,近期公布結果。

運安會主委林信得說明,「電動車車商都沒有很清楚地告訴車主說,這個車是屬於2.5級,還沒有到自動駕駛的階段,很多車主他開車的時候,都以為是可以放掉方向盤。」

運安會調查發現,發生肇事的可能原因,包含無論是否有啟動或配備先進駕駛輔助系統,會發生追撞,主要和駕駛人分心的人為因素有關。

民眾說:「這些自駕系統還不能很確實地,可以用在無人使用的狀況。」、「應該是比較依賴後面後視功能,但是前面路況的話我還是比較,第一個先相信自己眼前的東西。」

運安會還發現,各廠牌在交車或賣車時,大多沒詳細說明駕駛輔助系統的限制和注意事項。另外,當工程車用緩慢的速度或靜止在內側車道上,有可能讓系統出現辨識盲點。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指出,「如果我們的系統是駕駛輔助系統,我們就不應該在中文的名稱上面稱它是自動駕駛系統,也要確實地去做到教育乘客、教育駕駛的這個動作。」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委趙晉緯表示,「針對運安會在報告的建議,然後來持續增修相關的法規,讓國內車輛在駕駛輔助系統的使用上面,有可以參考依循的檢測基準。」

針對駕駛輔助系統,交通部表示,將會持續跟相關車輛業者討論國內也要跟進國際趨勢,訂定國內相關規範的時程跟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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