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修正案拚三讀 一文整理3大法案爭議內容、朝野到底吵什麼?

《選罷法》:是否加嚴罷免門檻

本次《選罷法》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是否加嚴罷免連署門檻。本次院會排審的《選罷法》2版修法草案皆由國民黨立委提出,並皆主張增訂罷免案連署人在連署時須「檢具身分證影本」的條件,以防止罷免假冒;其中由傅崐萁等16人提出的版本,還額外增訂須填寫「身分證發證日期」個資的防偽措施。

國民黨、民眾黨:罷免連署門檻加嚴,避免惡意罷免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11月14日在黨團協商中提及,過去曾出現有心人士冒用他人個資連署案例,認為未來公職人員罷免條件應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並以身分證辨認連署人身分,避免惡意罷免。

民眾黨則表態支持提升罷免門檻提案,認為目前罷免在實務上易成為政黨仇恨鬥爭工具,雖然選舉、罷免皆為人民可行使的公民權,但如今選舉困難,罷免卻太容易。

民進黨:維持現有門檻以保護公民權

民進黨認為,要求連署人附上身分證影本,基本上就是增加罷免難度,恐影響人民行使罷免的權利。立委蔡易餘在黨團協商中表示,不只是因為很多人不一定會隨身攜帶身分證,同時也有侵害隱私之虞,尤其在目前詐騙橫行,要求人民交出身分證影本造成的心理壓力是很大的,恐會直接影響罷免案成立與否。

蔡易餘也以過去罷免案有成立與不成立的經驗為例,認為目前門檻衡平,無須修改;吳思瑤則補充,立法應站在保護人民憲法賦權、而非阻卻的角度。

內政部、中選會:站在保護公民權行使立場

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檢附身分證資料恐有影響民眾連署意願疑慮,要求填寫身分證發證日期則會增加選務機關查核困擾。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也補充,身分證發證日期會應換發、補發而改變,若連署書因發證日期不同而被刪除,對連署人並不公平。

李進勇也說道,罷免是受《憲法》保障的公民權,既然受最高保障,任何法制的建立或檢討都應站在保護的出發點來衡量。

《憲法訴訟法》:是否提高大法官評議門檻

《憲法訴訟法》本次修法朝野分歧主要在於大法官評議門檻,根據本次院會排審的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23人提案,主張將憲法法庭決議與暫時處分裁定門檻,從目前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同意」調高至「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認為應確保憲法法庭審理重大案件表決時,能涵蓋多元意見與觀點。

國民黨:提高大法官評議門檻

翁曉玲指出,為避免少數大法官就能做出影響人民基本權利及國家制度的重要憲法判決、提升憲法法庭判決品質,應提高大法官的審理同意門檻,讓憲法裁判程序更嚴謹。

民進黨:高門檻恐癱瘓憲法法庭

民進黨認為,修法提高門檻恐讓憲法法庭實質上無法運作,且失去針對不同法案做不同處理的原則。加上大法官人事須經國會同意,未來很可能發生在野黨對總統提名人選全部不滿意的情況,若再提高評議門檻,恐造成憲法法庭停擺。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在黨團協商中補充,現行《憲法訴訟法》針對正副總統彈劾案及違憲政黨的解散案,已是採現有總額三分之二的高門檻,比一般憲法法庭評議判決的門檻更高,如果將所有案件一致化處理,恐牴觸原先依據慎重程度設定不同門檻的法律原則。

司法院:限制憲法法庭行使職權,恐影響人民救濟權

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表示,此修正案恐限制憲法法庭職權行使。

黃麟倫指出,《憲法訴訟法》當前門檻,是依照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中達成的建議修訂,由於此前大法官審理案件的同意門檻須達「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容易造成贊成與反對都沒有達到三分之二門檻而無法達成共識,使得人民請求釋憲時一直沒辦法得到救濟,因此才決議調整。如果將評議門檻調整至比以前更嚴格的「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恐違背當初外界希望憲法法庭能夠修正的意見。

《財劃法》:中央與地方財源如何分配

《財劃法》修正案爭議聚焦中央與地方財源如何分配,本次院會排審的3個版本修正草案,分別由國民黨立委高金素梅、葉元之等人以及台灣民眾黨團提出,主張《財劃法》應統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以及提高中央統籌分配的比例,認為中央與地方財源分配機制25年來未隨情勢修正;其中,民眾黨團版本額外提出成立「分配委員會」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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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統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

國民黨認為,目前財源分配未配合地方改制,導致中央釋出財源不敷地方建設需求,因此認為應擴大中央統籌分配比例,並劃分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將原僅有直轄市可100%留用、其餘各縣市須上繳20%,由中央統籌分配的土地增值稅,改為無論一律100%全歸地方。

民眾黨: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成立「分配委員會」

民眾黨同樣認為我國地方發展錢權傾向中央,為使全國各縣市得以發展,因此要求中央充裕地方自治財源,並調整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等中央統籌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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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民眾黨還提出應增設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委員會,使地方政府能實質參與分配辦法擬定,認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與地方自治密切相關,目前分配辦法卻欠缺地方政府參與。

民進黨:削弱中央可支配財源,恐排擠其他預算

民進黨則認為,目前提案版本並未依合理公式妥適分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質疑,現行提案急著從中央搬錢,恐大幅削減中央可支配預算,進而影響國防、社福、社宅興建等預算;吳思瑤認為,討論《財劃法》時應一併討論、修正相關中央地方事權統一,例如《地方制度法》、地方稅法通則等。

財政部:應考量地方實際需求與國家財政概況

財政部表示,近來中央對地方財政支援,除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外,另搭配一般性及計畫型補助款,整體地方政府長期債務比率也從2014年時5.6%的高峰,逐年下降至2023年的3.7%,顯示當前並無須立即改善的情況。

財政部也補充,若僅要求中央大幅增加釋出財源,未同步確認國家整體財政概況與地方實際需求,恐影響其他預算或補助,同時也可能造成地方政府享有財源大於歲出的不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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