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再拚交保強調絕對不逃 地院改裁羈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27日電)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獲交保,經高院2度發回更裁,郭哲敏今天出庭強調絕不會逃,且電子腳鐐告警次數大幅下降。新北地院認有羈押必要,裁定郭與小弟張旭昇羈押禁見。

檢警調查,郭哲敏涉經營線上博弈網站與地下匯兌,經手匯兌金額至少達217億餘元。郭去年8月遭警方從泰國解送回台歸案,經羈押約1年3月後,新北地院合議庭今年11月8日裁定5000萬元交保,新北地檢署不服提抗告,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

新北地院合議庭11月18日再度開庭,裁定將郭哲敏交保金提高至1億元,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8月,施以電子腳鐐監控,每天要在指定住所自拍門牌與臉部回傳報到。

但新北地檢署考量,無法防止郭哲敏與張旭昇逃亡,且郭哲敏洗錢金額高、曾逃亡,且在國外有勢力,各國都有銀行帳戶或辦公室,生活優渥、交往複雜,且還有證人還沒交互詰問完畢等,因此不服交保裁定提起抗告,主張郭哲敏應羈押禁見,若非交保不可,金額也要提高到至少2億元。高等法院昨天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

新北地院合議庭今天再度開庭審理。郭哲敏出庭表示,檢察官強調他涉地下匯兌達217億元,但相關金流都對不起來,根本是栽贓、污衊,且他的國外戶頭都被凍結,根本沒錢。

郭哲敏並表示,他懷疑有證人是被安排來做偽證,多項供述都不是事實,「希望檢察官不要被陷害我的人混淆,我絕對不會跑」,且他在交保期間多次主動與科技設備監控中心聯絡,也盡量不觸犯電子告警規定。

郭哲敏也說,上次交保後科技監控人員有到家裡安裝1台居家監控設備,可以精準定位他在家中的客廳、廁所等位置,甚至半夜還會接到視訊電話要求他報備在哪裡,他都有配合,且他的帳戶都被凍結,相關交保金也是與親友借的,加上他長期有頭痛問題,也因為擔心要出庭而不敢先安排健檢。

郭哲敏委任律師表示,檢方指控電子腳鐐發出多次告警,但自11月8日交保後,這20天來都有電子腳鐐與衛星監控等,11月18日交保後,電子腳鐐更沒有出現告警事件,都能準確定位,也能知道郭哲敏與張旭昇沒有出現在同一個地方或聯繫彼此,沒有串證問題。

郭的委任律師說,目前20名證人可以核實的金流只有1915萬元,起訴書記載217億沒有金流、客戶或匯兌證據,完全無法證明,相關Excel表記載金流有嚴重缺失。且先前已羈押1年3月,再繼續羈押已嚴重違反比例原則,希望「合議庭要勇敢向高院說不」。

委任律師並表示,很希望能交保,但檢察官提出2億交保金是無比沉重,媒體上次報導郭哲敏73分鐘內籌出5000萬交保金,但都不知道他們背後與親友借錢的辛苦,「不足為外人道」。

此外,委任律師也強調,郭哲敏在案發前就已合法擁有柬埔寨護照,在去年自願回台後護照也被收回。至於檢方還提到郭哲敏有海外資產、要買泰國房子等,郭哲敏雖然有想買泰國房子但沒買,在香港與新加坡的帳戶都被凍結,至於檢方還指郭哲敏想移民新加坡等根本是斷章取義,郭哲敏是說想送孩子去新加坡讀書。

張旭昇則說,他在交保期間遵守一切電子監控,也已經認罪,希望可以交保。張的委任律師批評,高院發回更裁根本是鄉民式裁定,甚至還說要100%擔保無逃亡可能,這根本不是法律上的要求,能達到100%防逃只能「一抓到就槍斃」,質疑高院裁定並不公平。

經新北地院合議庭訊問後,認為郭哲敏、張旭昇原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因此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月。得抗告。(編輯:張銘坤)11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