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3度出庭 嗆檢斷章取義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工五擴大市地重劃案收賄500萬元,鄭14日第3度出庭。(陳麒全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工五擴大市地重劃案收賄500萬元,鄭14日第3度出庭。(陳麒全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工五擴大市地重劃案收賄500萬元,鄭14日第3度出庭,法官勘驗會議紀錄、聽取音檔,檢方強調只要認真聽會議紀錄,就知道起訴均有所本,鄭文燦則回擊檢方是斷章取義。

檢方起訴鄭文燦,指他收受華亞重劃會主委廖俊松500萬元,並積極在工五擴大市地重劃案中,將應區段徵收的農地主導為自辦市地重劃,後來被發現監聽,才轉成區段徵收。

錄音中,會議討論該重劃案,提及要採取區段徵收還是自辦市地重劃,鄭文燦提到可採市地重劃,認為區段徵收有難度。另有公務員提到,根據行政院函示,農業區變更應採區段徵收。

鄭文燦指該錄音不完整,強調會議結束應有結論,該會議的結論是採取區段徵收,不應把討論當結論。檢方強調,只要認真聽會議紀錄,就知道檢方指控均有所本,鄭文燦還擊是斷章取義。

此外鄭文燦及辯護人要求檢方提供先前2度簽結的內容以及監聽卷宗,指為確保被告的權益,應該要提供完整的卷宗,不容許檢察官只選對其有利的證據。若監聽譯文關乎到當年有無另立他案偵辦,事涉程序正義;若涉及其他人隱私,法院可適當遮蔽。

檢方說明,當年簽結時,有提到案件遇到瓶頸,應請調查官繼續調查。監聽卷宗則涉及他人政治傾向等相當個人隱私,無法提供。檢方也批評,14日有媒體刊出廖俊松兒子廖力廷跟妻子對話的譯文,且多為對鄭文燦有利內容,顯見案件資料外流嚴重。

鄭文燦開庭前私下表示,他深居簡出,也辭掉所有職務,大多數時間在家思考官司。

鄭文燦辯護人也提到要調取會議紀錄、同案被告廖俊松父子等人錄音,筆錄總時長126小時29分鐘,若勘驗錄音以筆錄4倍時間計算,需要506小時,每天聽2小時估計要3個月;但法院認為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