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賢公司「第2封存證信函」全文曝光!對金賽綸強硬逼債vs溫和懇求,網友的解讀兩極

已故南韓女星金賽綸的父母委託律師,在17日於首爾警察廳前召開記者會,再度指控男星金秀賢與其經紀公司GOLD MEDALIST說謊。律師表示,經紀公司聲稱沒有要求金賽綸償還7億債務催款,但其實後來又寄了第2封存證信函,內容還要求她不可聯絡經紀公司藝人、不可再上傳與金秀賢相關的照片,否則會要求她額外賠償損失,跟先前的聲明根本互相違背。

據YouTube頻道「橫豎研究所」所稱,金賽綸家屬原先不知道還有第2封存證信函,是記者會前一晚整理遺物時,才發現GOLD MEDALIST還寄過這封信。律師也表示:「事實上,在第2封存證信函以後,金秀賢不曾聯繫過一次,她也無法再聯絡上金秀賢經紀公司的其他演員。故人在生前收到這種存證信函,心裡會有多痛苦,實在難以想像。」

在當日的「橫豎研究所」直播中,公開了第2封存證信函的內容:

金秀賢經紀公司寄給金賽綸的第2封存證信函全文。(圖片來源:新劇不能停 微博)
金秀賢經紀公司寄給金賽綸的第2封存證信函全文。(圖片來源:新劇不能停 微博)

觀點一:

網友對此封信函的看法出現分歧。其中一派站在支持金賽綸的立場,指出這封存證信函中提及「願意協商債務償還的方式和時間」、「請提供可行的還款計畫」等內容,很明確是仍要金賽綸還錢的意思,與先前GOLD MEDALIST所稱「存證信函只是個形式、並未真的要她賠償」的說法相悖。

此外,也有人認為金賽綸之所以發出跟金秀賢的合照,是因為在未被事先告知原委的情況下,突然收到GOLD MEDALIST催繳債務的存證信函,急著想了解狀況卻得不到任何公司人員的回應,才會用PO照片的方式迫使對方主動聯繫。而且實際上她與《淚之女王》毫無關係,公司不應以此為由要求她負擔損失。

觀點二:

另一派網友看完存證信函後,則認為公司提出的要求都不過分,用詞也並未有任何嚴厲之處,甚至可以說是溫和客氣的懇求。網友直言,7億債務本來就是金賽綸酒駕造成,公司不僅先替她支付了這筆錢,還把還款時間交給她自己決定,實際上的確不存在逼迫行為。

另外,關於GOLD MEDALIST要求金賽綸不要再聯繫公司旗下藝人、不要再上傳金秀賢照片的行為,此派網友也認為是合理的要求。主因是公司藝人本就與金賽綸的債務無關,而她當時上傳照片也確實波及《淚之女王》,經紀公司出於保護旗下藝人的立場,才提醒她不要再做出這類行為,應屬於合理範圍。

經紀公司:

目前兩派網友持續爭議,不過身為當事者的GOLD MEDALIST尚未對第2封存證信函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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