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發監前人間蒸發! 北檢、高院回應了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涉嫌炒作TDR不法獲利逾4億元的鍾文智,昨(12)天遭判刑30年5個月定讞,今天就人間蒸發;對此北檢已於今(13)晚發布通緝,北院則宣稱因為鍾文智前面都有準時向警局報到,因此才沒有延長電子監控設備使用期間。

誰的責任?炒作TDR獲利4億餘元,遭判刑30年定讞的鍾文智,今(13)天驚傳人間蒸發的消息。對此北檢發布新聞稿說明,昨(12)日下午4時許,接獲鍾姓被告所涉證券交易法等案件業經最高法院判刑確定,立即啟動防逃機制,由承辦檢察官依法對鍾姓被告實施限制出境、出海等境管措施,並確認其依法院命令至居所轄區派出所報到情形尚無違常(最近一次應報到日期為3月10日),故協請轄區分局密切注蒐其行蹤。

但到了今(13)日中午,鍾姓被告仍未依法院命令遵期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承辦檢察官有相當理由認為其有逃亡之虞,立即依刑事訴訟法第469條第1項但書規定簽發拘票,命警逕行拘提,但拘提無果,認定其有逃亡或藏匿之情形,本署於今(13)日下午6時許,依法發佈通緝,期能儘速令其歸案執行,以維護司法正義。

另外高等法院則表示,合議庭於被告鍾文智之科技設備監控期間屆滿(民國113年10月17日)前,審酌其定期赴警局報到情況正常,並有限制出境、出海處分,認增加保證金新台幣2,000萬元,應足以有效降低被告棄保潛逃之可能性,故於10月16日由其繳納2,000萬元保證金後,「未予延長其科技設備監控期間」,惟仍繼續維持限制出境、出海及定期赴警局報處分,其中警局報到部分,迄未接獲警局異常通報;言下之意就是高院認為「不配戴監控設備」裁定適當,但沒料到鍾文智竟會人間蒸發。

原文出處:快新聞/鍾文智發監前人間蒸發! 北檢、高院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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