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被罵「垃圾週刊」要告了!黃國昌沒道歉續嗆: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

 

北檢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民眾黨總召黃國昌10日卻對「鏡週刊」報導相關內容時大嗆「垃圾週刊」,「鏡週刊」則透過聲明表示,將對黃國昌提起妨害民譽、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黃國昌今(12)日回應,「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

 

鏡週刊透過聲明表示,黃國昌多次以「垃圾」辱罵週刊及週刊報導,因道歉之時限屆至而未獲置理,「本刊將對黃國昌先生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

 

鏡週刊表示,自開始追蹤報導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所涉弊案後,民眾黨主要幹部就對週刊報導提出非常多的批評與指教。除了「不實報導」「科幻小說」「言情小說」乃至「鏡檢」,相信社會大眾都不陌生。

 

鏡週刊指出,週刊基於媒體監督的職責進行報導,後續引來被報導者的不悅及反彈,本為民主社會輿論運作之常態,週刊自有接受批評的雅量,惟在公共場合反覆進行抽象之謾罵,不僅誤解言論自由精神,也是非常不良的示範。

 

鏡週刊再說,民眾黨主要幹部每週對週刊報導的批評指教、甚至直接表明要提告,都是民主社會運作的狀態,「但是表達意見並不得以粗鄙、貶損羞辱他人人格之方式為之」,黃國昌的言行顯然屬於低價值言論,週刊為捍衛新聞自自由以及記者的尊嚴,必須訴諸珍貴的司法資源,導正此歪風。

 

鏡週刊說,黃國昌為法律學者出身,近年挾其立委身分,對諸多公共議題發聲,具有極高之聲量,惟其言論卻以政治為首要考量,將國家法律拋諸於後,有關柯文哲主席所涉弊案的偵辦過程,皆冠以政治迫害的結論,企圖打擊司法威信脫免罪責,已完全背離法治國的精神。

 

鏡週刊最後說,黃國昌多次於接受媒體聯訪時,對週刊基於公益揭發弊案的報導,公開辱罵其為垃圾內容、垃圾週刊,復依其法律學者之身分、平素行為等,具有公然侮辱的犯罪故意,堪以認定,「敬請司法單位不因人廢事,依法懲治,以維社會善良風氣。」

 

對此,黃國昌今日以10字回應「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

 

 

圖片來源:網路、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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