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3.0對象 擬擴大納腦中風、癌末及外籍人才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6日電)衛福部明年將提出長照3.0,次長呂建德今天表示,除了既有長照對象,腦中風、癌末患者,以及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專業人士或中階技術人力等,都擬研議納入適用長照3.0。

自民國106年起實施長照2.0,服務對象包含65歲以上失能老人、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失能身心障礙者及日常生活須他人協助的獨居老人或衰弱老人,須經評估符合失能等級2至8級才可申請。

面對超高齡化挑戰,政府預計明年提出「長照3.0」。呂建德今天出席「璀璨星芒 跨域創新:113年婦女創新方案成果發表會」,並在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說明,正在研擬調整長照3.0適用對象。

呂建德說明,過往外界曾反映有部分腦中風個案或癌症患者有長照需求,但可能因未滿65歲或無身心障礙證明,尚不符合現行長照服務對象,因此有評估,可能擴大長照服務對象,納入經醫師診斷為腦中風且影響日常生活的失能病人,及經醫師診斷為癌症末期且預期壽命少於6個月的失能病人。

外籍人士部分,呂建德說,也研擬納入外國專業人才、中階技術人力取得永久居留資格、且實際居住達一定條件者;不過目前研擬方向仍須為符合一定年齡或具身心障礙資格的失能等與本國籍相同條件。

呂建德表示,目前尚在持續收集意見研擬階段,亦須針對確切對象範圍進行討論,因此尚無法推估適用人數,整體財務衝擊也尚須進一步評估;後續亦將於行政院召開專家會議討論,並預計於明年6月左右,將整體長照3.0計畫提報行政院經核定後,才會確認。

對此,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表示支持,她指出,服務過程中確實遇到不少癌末與腦中風家庭有長照需求,卻因2.0的資格限定無法進入,其中腦中風患者黃金復原期是6個月,卻可能因資格限制錯失返家賦能時間;另一部分則是未到65歲,身障證明申請又須約6個月,但患者可能等不了這麼久的狀況。

陳景寧說,若能適度給這些家庭支持,不僅可以減輕家人負擔,中風等狀況若能及早介入,也能減少後期變成重度失能的情況。

外籍人員方面,陳景寧說,除了技術人力外,也希望政府正視新住民外配的長照需求。她們可能因為母國不接受雙重國籍等原因,沒有台灣身分證,但其實她們一來到台灣,就開始成為照顧者,照顧身障的丈夫或公婆,現在差不多開始也成為需要被照顧的人,卻無法獲得長照資格,「這是非常荒謬的。」(編輯:陳政偉)11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