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翔縱火奪8命改判無期徒刑 律師揭「這個but」是關鍵:跟廢死沒關係
[FTNN新聞網]記者曾奕語/綜合報導
男子陳彥翔縱火燒死8名家人,昨(11)日二審撤銷一審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各界議論。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陳男因為「自首」,所以法院決定給他減刑一次,「死刑減一次,就是無期徒刑了」,更指出這個案子跟廢死沒什麼關係,要討論的應該是要不要因為「自首」就給一次減刑的問題。
新竹市男子陳彥翔於2022年6月15日晚間縱火,導致母親、妻子、3名子女、妹妹、大嫂與姪女共8人死亡。案經上訴後,二審法官認為,陳男當時在現場主動承認縱火,符合自首要件,因此撤銷一審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對此,高檢署表示,被告應判死刑,將研議提起上訴。
律師林智群於臉書解釋此項判決,他說奪8命,4個大人4個小孩且又是親人,一般情況下是一定死刑的,「but,就是這個but,刑法第62條有『自首』規定,陳男在警察沒發現縱火的情況下,自己承認,就成立自首。」
林智群指出,「自首」原本規定是「應減刑」,後來卻發現有些犯罪者,殺人、撞到人後,第一時間不是將對方送醫,而是跑去警察局自首,「這種情況根本就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對自己行為感到後悔,所以後來就修法改成『得』減刑。」
回到此案,陳男自首成立,法院要不要給他減刑?林智群表示,是看他自首的動機是什麼,陳男是後悔自己行為所以法院決定給他減刑一次,「死刑減一次,就是無期徒刑了。」
因此網路上許多人討論這個案子說是法官律師都支持廢死,林智群直指,其實這個案子跟廢死沒什麼關係,而是要不要因為「自首」給一次減刑的問題。
得知陳彥翔因自首要件成立改判無期徒刑,陳男大嫂的母親林雪紅無法接受,在法院門口哭喊,「你們救的是一條惡魔的命」、「不要再做惡魔的護航者了」指控陳彥翔在法庭上辯稱不知道汽油這麼危險,下手毫不留情,事後根本沒有悔意,無法理解法官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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