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稱雞排妹前科犯不起訴原因曝 回應拳上噴一句話
網紅陳沂與「雞排妹」鄭采勻(原名鄭家純)起爭執,鄭女因洩漏陳沂手機遭判刑定讞。陳沂3月在臉書發6則貼文,稱呼雞排妹為「前科犯」,被鄭反告違反個資法。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今(23日)給予陳沂不起訴處分。陳沂發文直呼,檢方不起訴理由是,雞排妹是前科犯這件事,應屬公眾週知且合法公開的事項。她還提到話題正夯的拳上,嘲諷表示她不會參加鄉民敲碗的三斤VS雞排,因為智力武力雙重碾壓。
雞排妹與陳沂開直播,雙方起爭執,過程中雞排妹洩漏陳沂手機號前4碼,之後又在臉書以「色號」技術性洩陳沂手機號後6碼,陳沂不滿提告,「雞排妹」最終被依違反《個資法》判處3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陳沂3月22日發文提及「以後看到雞排妹鄭采勻,請記得叫她一聲『前科犯』。」同天稍晚再度發文提及「...以後提到雞排妹,請打大家記得在前面加個『前科犯』或是『更生人』唷~」。
對此,雞排妹不滿提告違反個資法。檢方表示,個資法所稱「犯罪前科」的個人資料,應是公務機關保存的犯罪前科,不包括依公開審理程序或起訴書、判決公告等合法程序已揭露的資料。有關鄭女的原名、藝名及侵害陳沂個人資料的貼文,這些資料應屬公眾週知且經合法公開的事項,非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的範疇,難認陳沂有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的犯行。北檢給予不起訴處分。
「看到新聞才知道,我因為說雞排妹是『前科犯』、『更生人』,又被告了一條侵害個資。」陳沂今(23日)發文提到,檢方直接不起訴處理!理由是,雞排妹是前科犯這件事,應屬公眾週知且合法公開的事項。
陳沂強調,白話文翻譯是這樣的:「雞排妹:陳沂說我是前科犯,前科是隱私,不能給別人知道。檢察官:妳本來就是前科犯,望周知。」
網友表示「全台灣有誰不知道嗎(陳:應該是怕還有人不知道,才需要讓法院反覆認證!)」、「為什麼要一次次針對雞雞妹(陳:是被針對的!從頭到尾我只告她一條個資法,有罪判決確定。她濫訴了我一堆全部不起訴)」、「雞排妹的律師要確耶?這個是客戶堅持要告的嗎?一定會不起訴的啊」、「被人告侵害個資,再告人侵害個資XD」、「三斤再度完勝雞排」、「常識要有耶,不要隨便告人浪費司法資源又浪費錢」。
陳沂22日還發文提到,鄉民在敲碗女子拳上,最想看的第一名竟然不是三斤對雞排妹,而是黃小柔對林襄。她直呼,「唉呀,新聞熱度的過氣總在一瞬間。不管怎樣我還是有上榜的,只是生氣為什麼不是第一名?肥宅粉都被林襄搶走了。說過很多次了,我不會去拳上的。智力武力雙重碾壓,人家說我不講武德。」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